今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结果将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
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诚信严重缺失、无证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不治理或整改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年内因安全生产问题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一律列入“黑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抄告有关部门实行联动制裁。
同时,建立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前置制度。对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予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取缔。
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党政一把手不得提拔
省安监局表示,将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查处问责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公告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去年,武汉市硚口区“1·17”重大火灾事故中,就有8名县处级干部受到处分。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说清楚”、安全生产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省委组织部,在一个年度内限制提拔重用。
目前,省安监局正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沟通衔接,力争尽快出台《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