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我司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电子文档)反馈化学品登记中心。
化学品登记中心联系人:曲福年
电 话:0532-83786558、0532-83786598(传真)
电子信箱:qfnhse@163.com
监管三司联系人及电话:陆旭 010-64463356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