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在调度会议上强调,要在全国煤矿大力实施“1+4”工作法的启发。笔者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选择以人为本的安全“红线”监管工作这一方向、用大功率“四轮驱动”的越野车行驶,达到高性能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即危化品安全生产“1+4”监管工作法,不断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可值得参考借鉴。
“1”就是紧握“一个方向盘”。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守安全底线,做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
“4”就是坚持“四轮驱动监管”。一是,围绕“二重点一重大”安全管控(2013年完整版),督促企业从安全管控角度,不断细化分解重点监管18种危险化工工艺和74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管控要素,告知到企业一线班组岗位操作者,做到应知应会;二是,打好“60个县重点安全攻坚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8号),要求各级安监部门通过8项工作措施和5项具体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方面的攻坚,最终实现5个攻坚目标;三是,做好“二个推进”(重点做好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二项推进),不断围绕“风险管理”工作,坚持开展6种常规检查,全面覆盖一年或三年制度化管理,规范建立11个要素资料档案;四是,落实“四项监管制度”(每年联合覆盖重大危险源检查制度、专项抽查高危工艺自控制度、专项抽查安全设计诊断制度、三年复审安全标准化延期换证制度),通过这些监管制度,不断驱动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发展。
同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建议危险化学品领域,积极推进实施“1+4”安全监管工作法,更好深入强化安全监管“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政府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评论员王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