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脊集团安委办出台防泄漏安全管理规定,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泄漏,牢固树立“泄漏就是事故”的理念,防止和减少由泄漏引起的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该规定适用于天脊集团范围内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物料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运输等防泄漏管理工作。此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凡发生下列各类泄漏事故或险情的将严格追究相应领导责任:1.发生一起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2人及以上重伤、3人及以上中毒事故,免去分厂(子分公司)党政正职职务;2.发生较大以上泄漏事故,免去厂级分管领导职务;3.因物资供应不及时,致使不能及时消除泄漏,导致事故发生的,免去物资供应部门相关业务科室主要领导职务;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免去物资供应部门分管领导职务;4.职能管理部门、后勤服务部门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执行力不强,致使泄漏扩大导致险情发生的,免去责任部门相关业务主要科室领导职务;导致较大以上泄漏事故发生的,免去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职务。
该管理规定对化工泄漏管理及分类、管理职责及要求、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说明,并提出具体要求。
此管理规定强调,设计部门、设备材料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一定要从源头抓起,按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等阶段把好设备、材料、配件和工程质量关,确保装置、设施的质量可靠、安全有效。各单位泄漏管理责任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责任人;生产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过程中,一定要规范工艺操作行为,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在要求的范围之内,降低泄漏几率;生产岗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出现报警时,操作人员一定要立即通过工艺条件和控制仪表变化判别泄漏情况,评估泄漏程度,及时进行现场确认,并根据泄漏类别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对报警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操作人员在当班期间,一定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日常巡检记录,发现泄漏及时进行处理,并汇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该管理规定还对调度指挥中心、环保能源管理部、机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等主要部室具体负责工作进行分工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