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喜岱报道 8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通报最近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总局局长李毅中强调,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力度,抓好汛期防灾避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李毅中在讲话中首先通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最近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今年初以来,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的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重大事故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区自然灾害严重,相继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蒙受严重损失。如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大桥“8·13”垮塌特别重大事故,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8·17”河岸决口、溃水淹井事故灾难,山东省魏桥创业集团铝母线铸造分厂“8·19”铝水外溢伤人事故。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与部分地区气候反常、降雨量大、自然灾害严重有关。但深刻反思,还是思想上重视不够,预警预防措施不落实,对潜在的重大隐患没有认真排查治理,最终酿成灾难,教训十分深刻。必须查明原因,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追究相关责任。
为进一步突出抓好当前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工作,李毅中作出七项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都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紧张起来、行动起来,围绕着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重点和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进一步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企业、深入实际,抓基层,抓细节,抓持久,把监管监察工作做细做实,对隐患较多、安全状况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加强防洪防汛,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认真吸取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故的教训,把防范自然灾害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位置上来。特别是雨季、汛期,从企业到安全监管机构、相关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警觉,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切实做好工作,加强防范。
一是各地安监、煤监机构要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加强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存在严重水害隐患的矿井、矿山、厂房和建筑施工工地,大暴雨和飓风来临之前要停工撤人,确认危险消除之后才能恢复生产。
二是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组织力量,对矿井、矿山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针对矿井受水库、河流等威胁的情况,在当地水利等部门的支持下,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堵疏措施,填实废弃井口及井田内塌陷区。
三是隧道施工企业要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加强对岩溶隧道监测,所有水隧道要有充足的防排水设备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落实防坍塌、滑坡和洪水、泥石流等袭击工地的措施。
四是进一步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要配备抢险救灾需要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加强灾害事故抢险的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能够及时到位,努力减少水害事故损失。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巩固发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成果
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认真落实煤层气抽采利用各项经济政策,提高瓦斯抽采率和利用率。9月底之前要完成各类煤矿的瓦斯鉴定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排查禁止使用不合格和非法火工品,严防“三超”,自觉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定员组织生产。
四、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
继续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病险尾矿库要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冶金、有色企业要深刻汲取今年初以来发生的钢水、铝水倾覆外泄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起重、吊运、高炉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严防发生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隐患。要严把化工新建、改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关。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使用氯酸钾制作烟花爆竹。督促三大石油公司落实措施,防范高压油气井发生井喷或失控。支持配合建设、交通、电监、国防科工、公安等部门,打击私制、私藏、销售、使用劣质火工品的违法行为。
五、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农机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
广东佛山“6·15”事故和湖南湘西“8·13”事故之后,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桥梁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检查和督查。公安部门再次组织开展了防范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治理小企业、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重大消防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火灾和拥堵踩踏事故。铁路部门继续进行第六次提速沿线安全环境、道口专项整治。民航组织开展机场和油库安全检查,在航空企业开展反事故征候、反违章操作活动,已组织5个组下去督查。水利部门加强防汛工作,抓紧治理病险水库,打击非法挖沙。农业部门加大老旧渔船控测检验和淘汰力度,加快配备渔船通讯和自救设备,加强拖拉机牌照管理。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做好必要的协调服务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
六、切实落实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宣传舆论工作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协助地方政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的衔接。要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施救,防止盲目。要协助政府组织落实救援力量,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建立紧急调用救援物资的联动机制。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四不放过”原则,抓紧对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严肃追究责任。配合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要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不放,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支持和引导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道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举措,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
七、认真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8月27日至9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对全国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查活动有23个部门参与,24名部级领导同志带队,约300名工作人员参加,分15个综合组和9个专业组,中央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参加。
督查范围包括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中央企业。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专业组主要督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民爆器材等行业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继续抓好企业自查自改和市县基层政府的对照检查。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和基层政府要重新补课。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建立相应制度和机制。要抓住国务院安委会督查这个有利时机,把本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向前推进一大步。
李毅中在讲话中还特别强调,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总局党组有三点认识和体会:一是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评价要坚持“当前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形势十分严峻”的两点论。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分析事故原因,有偶然性,更多的是必然性。要求我们在抓企业管理、基础管理,在抓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上,一定要痛下决心,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要依法认真调查处理近期发生的三起重特大事故。三是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工作。希望大家正确认识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持续努力、扎实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