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4日,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先后听取了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办公室、宁波市安监局、宁波市化工管委会、宁波市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日本专家和浙江省安监局负责人关于开展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方面的介绍,日本驻华使馆官员到会致辞。会议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负责人主持。
孙华山对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在宁波市的示范成果给予了肯定。他说,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的开展,通过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安全理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解决安全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推动了政府安全监管方式的改进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实践表明,完善和改进安全监管方式,重点是在各级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实行权责对等,明确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追究。大力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监管部门在人力、财力方面与监管工作相适应,不断创新方法,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和能力。在企业方面,牢固树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理念。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逐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宁波市开展的一系列示范活动,对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与能力,营造企业自觉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也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探索了新路子,积累了新经验,值得各地深入学习借鉴。
对做好下一步的工作,孙华山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好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的各项活动。按照工作计划,总局有关司局、中日项目办、中国安科院、各示范地区,坚持以“中国安全生产需求”为核心,加强协作和配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示范工作。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实践成果,不断拓宽项目惠及面,使项目的各项成果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把创新经验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到项目示范点——宁波市化工园区和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观摩了应急救援、安全培训和基层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
据了解,2006年10月30日开始实施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以来,选择浙江省宁波市和辽宁省本溪市作为示范地区,以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结合我国安全生产现状、示范地区的实际和日本安全生产经验,策划并开展了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安全生产协作组、零事故活动、企业内部安全培训、风险评价方法学习等一系列具体活动,在示范地区的安全生产实践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6月3日下午,孙华山专程到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调研,详细了解了该公司生产MDI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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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中日安全生产合作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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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调研,详细了解该公司生产MDI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