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氨气安全规程》等5项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管三函〔201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社团组织,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08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44号)、《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27号)、《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63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0〕87号),我们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等单位分别起草了《氨气安全规程》、《纯碱生产企业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应用指南》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5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就上述5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你单位对上述5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其理由说明填入《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中,加盖本单位印章后寄送我司,并将
其电子文档发到电子邮箱(suzheng309@sohu.com)。
上述5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标准征求意见表》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中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苏峥,010-64261605转8000。
标准起草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师立晨,010-84911220转84(《氨气安全规程》,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方艳春,0411-39530908(《纯碱生产企业安全规范》,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苏峥,010-64261605转80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细则》,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4.于风清,0532-83786256(《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应用指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5.侯明艳,010-64261605转800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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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