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1日14时15分,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某高新科技厂发生大火灾事故,共造成3男7女10人死亡。
据深圳消防部门介绍,该厂房从筹建到投入使用,一直没有到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审核验收。发生火灾的车间建于2004年,当时作为员工休息场所,后被该厂擅自作为生产车间。但由于厂领导重生产忽视消防安全,时至今日,该厂一直没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经调查和现场勘查,初步确定起火部位位于该车间东侧北面。该车间共3个出口,火灾发生时,位于车间北面东侧的1个出口门被反锁,增加了员工逃生的难度。当时该车间内共有270多人,由于该车间是1个封闭式的无尘场所,没有1个窗户,通排风全部由空气调节系统控制,火灾发生后,车间内不久就断电,导致大量有毒烟雾和高温气体无法排出,造成10人被烟熏窒息死亡,200多名被困员工获救。大火于当日15时40分被全部扑灭。据悉,该厂法人代表和工厂经理已被深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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