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文件
化安协发〔2011〕38号
关于印发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部分会员单位联络员
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 5月12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在北京召开部分会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就协会将于6-7月份开展的“石油和化工企业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报道”活动的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协商和征求意见,9家在京会员单位联络员出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进一步完善了系列报道方案,协调、落实了系列报道活动的相关工作。现将会议纪要印发各会员单位,请各单位结合协会《关于开展石油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报道的通知》(化安协发﹝2011﹞31号)精神,充分理解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大力支持。
另外,由于协会秘书处人员工作调整,系列报道活动改由秘书处综合办公室卢丽薇、马欣妮两位同志负责联系。
电话:010-64464037,64464070
E-mail:CCSA2011@126.com
附件: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部分会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纪要
附件: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部分联络员会议纪要
2011年 5月12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在北京召开了部分会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就协会将于6-7月份开展的“石油和化工企业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报道”活动的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协商和征求意见。协会副理事长韦国海、副秘书长常虹和9家在京会员单位联络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协会副理事长韦国海主持。
与会代表对协会组织开展系列报道活动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参与。全体与会人员对“系列报道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对于搞好系列报道活动,落实各项工作有着重要意义。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系列报道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石油和化工企业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报道”活动,可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经验和体会的交流与学习,研究探索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展示国有特大型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和业绩,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率和带头作用。这项活动对于推进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会员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参与。
二、会议决定对系列报道的形式进行调整。
会议决定,将原来按单位排序依次报道的方式改为所有参加活动的企业在网站上同时亮相,同时进行内容更新。在网站首页的系列报道专栏为每个企业设置企业名称链接,点击后即可进入该企业报道专栏(见附图)。在各企业报道专栏中设置用于展示和宣传企业形象的空间,可展示宣传企业的图片和视频,也可以由企业自己进行个性化设计。各企业报道专栏将在网站长期保留,作为协会介绍会员情况、报道会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与会员单位联系的一个窗口。
三、会议确定了系列报道时间和周期。
系列报道在网站上首次亮相的时间定为6月20日。此后,各企业专栏每星期更新两次,发布新稿件。每个企业稿件总数,建议不少于10篇。
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第一批稿件(至少4篇)和全部稿件的题目以及企业宣传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CCSA2011@126.com)。后续稿件,每星期应不少于2篇,请分别于7月1日、7月8日和7月15日之前发送至协会秘书处。
系列报道活动集中报道时间计划为40天。系列报道专栏及其全部内容将保持到2011年年底。此后,系列报道的所有稿件将在网站数据库中永久保存,可以运用网站的搜索功能查看原文以及相关文章。
四、请各单位按照系列报道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稿件
即从四个方面组织稿件:①报道集团(总)公司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②报道若干个下属先进企业的特色管理;③报道若干个集团(总)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④撰写一批在管理和技术领域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论文。
五、请各单位认真把好稿件质量关。
努力做到所有稿件主题突出,表述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用系列报道的稿件质量体现本单位的企业精神和工作作风。
附图:
点击标有某企业名称的链接按钮,即进入该企业专栏,其界面如下图所示(以中石油集团为例):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