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出台“十六项”HSE新规定
来源: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厂工 浏览: 1974 发布于2011年06月27日
从7 月1 日起,大庆石化出台“十六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新规定,有效适应当前企业安全环保工作发展需要,助力企业持续安全生产。根据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十五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规范、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十六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规定要求,大庆石化结合实际,制定了“十六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规定。分别是:《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培训管理规定》、《HSE 观察与沟通管理规定》、《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定》、《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管线和设备打开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挖掘作业管理规定》、《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大庆石化“十六项”规定中,《作业许可管理规定》、《HSE 观察与沟通管理规定》、《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定》、《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管线和设备打开管理规定》、《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八项规定为新增规定,是在总结以往事故教训和借鉴先进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推行HSE 管理体系具体要求、针对安全管理关键过程和重点作业而制定的。原《工业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投料试车条件》、《变更过程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八项制度同时废止。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庆石化人事处、生产运行处、电气管理处、质量安全环保处4 个主管部门针对各自负责的制度,分别组织公司各单位管理层相关人员对新规定进行集中宣贯、学习和培训,促进管理人员对“十六项”新规定内容和涵义的理解。大庆石化进行统一部署,迅速在基层单位员工中,开展了“十六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新规定培训,促进全体干部员工熟练掌握“十六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力保“十六项”新规定贯彻、落实和执行到位,为7 月1 日正式执行做好技术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