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下发通知,把加强安全标准化、技术装备、安全监管能力“三项建设”列为2012年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之一,量化目标任务,定期进行督查。
安全标准化建设: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00%达标;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标2000座;冶金、有色、水泥、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不低于30%;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50个;民航、铁路、公路、水电等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标60个;发电企业安全标准达标50个。
安全技术装备建设:219个煤矿完成应急避险系统建设,200座非煤地下矿山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53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监测设施;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100%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
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州(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安全监管机构100%按标准配备安全监管装备;省、州、县三级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率达70%。
通知要求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安委办每季度进行1次联合督查,每半年听取1次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企业工作情况汇报,年底对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落实重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