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指出,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2011年,全省工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排查一般隐患70075项,整改67412项,整改率96.2%;排查重大隐患170项,整改168项,整改率98.8%。但一些地区和单位仍存在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验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部分安全隐患整治进展缓慢,一些地区未按规定建立重大隐患信息管理档案和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作为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工作措施,继续着力深化各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要围绕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形成以企业自查自整为主、加强政府监管为推动、分级分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