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7个试点应急救援大队确定
来源: 安徽法制报 浏览: 1761 发布于2011年09月01日
为进一步创新执勤模式,提高救援能力,按照先行先试、重点培养、全面铺开的原则,8月至12月,安徽省确定17个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为试点单位,共同积累经验,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据了解,这17个试点单位将承担组织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指挥机制、队伍培训管理体系、保障体系等五个方面建设任务。具体包括:建立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消防大队为依托,整合应急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常设机构,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救援组织、管理体制。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依托公安机关、消防部队通信指挥系统,推动建立县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集中高效、反应灵敏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规范队伍管理、训练、执勤、考核、演练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遂行研判灾情、确定救援目标、调集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控制灾情发展”的应急救援程序,开展合成训练和联动演练,每年开展1~2次的合成训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能力。此外,还要协调加强政策、装备、物质保障,为救援队伍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我省将通过试点探索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经验,形成好的模式,为我省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