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通报近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情况
来源: 总局监管三司 浏览: 2456 发布于2011年01月21日
在2011年1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总局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通报了近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
今年1月以来,全国连续发生5起因化学品爆炸或中毒的伤亡事故和1起因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其中较大事故4起),共造成16人死亡、2人失踪、130人受伤,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损失。
1月6日凌晨4时左右,位于阜康市自治区重化工工业园区内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所属国有控股企业,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控室操作人员发现合成车间脱碳泵房煤气泄漏报警,立即通知巡检人员进行处理,3名操作人员在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泵房中,因煤气中毒晕倒,30分钟后才被发现,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饱和塔煤气因阀门内漏窜入冷凝液罐,该冷凝液罐在泵房内的溢流管线因低温结冰,解冻后煤气漏入泵房。
1月6日中午13时许,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验车间操作工进行用三光气替代三氯化磷的实验中,由于其他有机物存在造成三光气分解生成光气,反应釜超压,含有光气、氯仿蒸汽混合气体泄漏。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75人住院接受治疗和观察,其中危重病人5人。
1月8日23时40分,山西省化工整治关闭企业绛县志成科技有限公司死灰复燃,在油罐车往地下油罐卸放洗油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1月17日6时左右,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中石油吉化矿区事业部因民用天然气泄漏发生燃气爆炸起火,附近多处建筑物玻璃被震碎,造成3人死亡(包括一名女性食堂员工),34人到医院接受检查或住院治疗。
1月18日10时26分,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碱事业部氯氢合成工段盐酸罐区高纯酸储罐、调整罐、烯酸罐等罐体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
1月19日9时2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稳定单元解析塔底再沸器封头泄漏,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2人失踪,多人受伤,现场明火直到1月20日早4点15分才被完全扑灭。
以上事故暴露出: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二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措施针对性差,不落实。三是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操作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四是新产品开发实验风险辨识不够,变更管理不到位。五是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六是关闭企业关而不死,留下隐患。
二、烟花爆竹事故情况
近期,烟花爆竹事故接连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进入今年1月以来,全国已发生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5起、死亡30人。其中,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3起、死亡14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2起、死亡12人。另外,还发生1起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引起的烟花爆竹燃烧事故,死亡2人。
3起合法烟花爆竹企业较大以上事故是:
1月3日4时20分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大塘桂和烟花爆竹厂1栋装药工房爆炸,引发周边2栋工房爆炸,导致2栋装药工房倒塌,2栋工房屋不同程度受损,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据调查,该企业存在多种严重违规行为:一是严重超量作业。从爆炸造成的损毁及殉爆情况看,当时工房内滞留药量严重超量。二是存在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问题。三是严重事发时是凌晨4时许,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在仅使用手电筒,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组织夜间作业,严重违反有关操作规程。
1月14日16时20分左右,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桃林烟花鞭炮厂装药工房发生爆炸,引起依山而建的上下2条药物线的混药、装药、中转工房发生爆炸,导致6栋工房倒塌,5人死亡。据初步调查,该企业严重超量作业,并且依山而建的2条药物作业线的工房间安全距离不足,防护屏障不完善。
1月19日16时50分左右,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豫田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21人受伤。据初步调查,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带有亮珠的类似于双响爆竹的违规产品,作业现场还可能存在超员、超量问题。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在总局多次催问的情况下,直到22时20分网络已经公布了事故死亡6人、伤22人的信息时,仍没有提供相对准确的事故伤亡情况数据。
2起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导致的事故是:
1月12日17时30分左右,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申都村四组村民蒲笃证、李亚娟夫妇在自家二层楼房中组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导致该户房屋整体倒塌,附近其他民房屋受到损坏,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2名非法生产组织者先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据初步讯问,该非法生产的原材料,铝粉、高氯酸钾(氯酸钾)、引线、炮筒、商标、包装纸等是从湖南购买,硫磺是在当地购买;销售渠道主要是本县部分农村商店及甘肃省邻近地区的非法经营者。
1月14日9时40分左右,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辛集乡冯社庄村发生一起私存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导致3间民房倒塌,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目前,事故详细情况仍在调查之中。
今年以来发生的5起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主要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组织管理混乱,“三超一改”、“三违”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仍比较突出。二是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低,企业安全设施条件差。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设计不符合规范、基础设施安全距离不达标、工艺布局不合理、个别工房核定药量与设计产能不匹配等严重缺陷。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一些地区对企业的督查检查流于形式,隐患问题长期得不到发现和整改。个别地区对事故反应不敏感,不能及时掌握和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查处不认真,未能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四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旺季有所抬头,隐蔽性较强,社会上仍存在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渠道。
1起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引起的烟花爆竹燃烧事故是:
1月15日凌晨2时58分,江西籍大货车赣CF4193从湖南浏阳装载烟花爆竹开往云南大勐龙240口岸,行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境内G072线1027KM+950M处时,追尾前方通向行驶的广西籍大货车桂B7062挂,辆车冲出路外。交通事故造成桂B7062挂司机死亡,并引发赣CF4193装载的烟花爆竹发生燃烧事故。烟花爆竹燃烧造成赣CF4193车上2人死亡。
(责任编辑 季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