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聚焦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管理水平及人员专业素质,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实施保障机制为目标,全国安标委化学品安全分标委联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将于2021年度开展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系列宣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应急〔2020〕84号)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 )》(GB 5016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
CCSA 团体标准等
二、相关事项
1.宣贯对象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监管人员、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等。
2.将通过全国各地的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培训基地、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服务、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平台等各种形式,全年开展不少于10期的线下、线上宣贯培训。
3.线上线下宣贯均不收取培训费,线下宣贯每期限额100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具体宣贯方式、时间、地点等,将在每期宣贯前发布具体通知,请及时关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微信公众号及官网。
5. 有预约团体报名、承办或协办宣贯活动、以及其他个性化需求的单位,可与联系人直接交流沟通。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计玲 010-64464037,13683678905。
邮 箱:zhoujiling@ccsa.net.cn。
全国安标委化学品安全分标委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