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指出,要在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基础上,依据国家和行业明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规范、程序和考评办法等,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措施和制度,充实企业达标内容,提高达标质量。要采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积极建立健全考评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
企业要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结合工艺流程、岗位特点,特别是危险工序的特殊要求、标准和规范,制定岗位、专业、企业达标考评办法和制度。
今后五年内,着力在全省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其中煤矿要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