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分标委字〔2016〕第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社团组织及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32号)等要求,我处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HAZOP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征求意见稿)、《化工企业硫铁化合物自燃防护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煤制天然气装置设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从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自行下载文件,网址:www.chemicalsafety.org.cn。
请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我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敏,010-6446396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A501(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邮编:100013
电子邮箱:zhangjianmin@ccsa.net.cn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