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章*章

于1个月前留言: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有这个规定吗,如果有这个出自哪里

回复:
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4.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丁*强

于1个月前留言: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什么时间发布

回复:
您好,请关注应急部官网信息。

汪*海

于1个月前留言:

各位专家好,想请教一下,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活区作业,如办公楼内的动火、高处作业等,是否也需要按《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来进行管理?谢谢!

回复:
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办公楼一般是指非禁火区,非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可参照GB 30871-2022进行管理。企业厂区内所有区域的高处作业执行GB 30871-2022的规定。建设项目从试生产开始,现场的特殊作业应执行GB 30871-2022。

汪*海

于1个月前留言:

各位专家想请教一下,我司为新建危化品仓储企业,上周刚取得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但现场施工还有部分尾项未完成,目前除部分储罐已投入氮封外无任何油品和化工品进入,即储罐和管线未投用,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现场的施工作业可按《GBT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管理吗?还是要按《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进行管理。谢谢!

回复:
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办公楼一般是指非禁火区,非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可参照GB 30871-2022进行管理。企业厂区内所有区域的高处作业执行GB 30871-2022的规定。建设项目从试生产开始,现场的特殊作业应执行GB 30871-2022。

李*明

于2个月前留言:

我们厂一装置防爆区为气体和粉尘防爆区,设计依据为gb50058-92,电机防爆等级只有气体防爆等级,需不需要整改为组合型防爆电机?组合型防爆电机是什么时候开始生产的?

回复:
您好,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爆炸性粉尘环境与爆炸性气体环境属于不同的概念,应选用符合防爆级别和组别的电器设备。按照上述问题描述,应选用同时满足气体、蒸气和粉尘防爆的电气设备。

孙*一

于2个月前留言:

抽真空设备和小型空压机管道上的压力表需要定期检验吗?检验周期多少?

回复:
您好,按照《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JJG 52-2013),第7.5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

孙*一

于2个月前留言:

甲乙类生产场所和罐区,磁翻板液位计通过四个螺丝与不锈钢容器连接,不绣钢容器已经静电接地,使用静电接地测试仪检测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磁翻板液位计还需要静电接地吗?

回复:
您好,按照《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T 3081-2019)第4.1.5 爆炸危险环境中,非本质安全系统的现场仪表金属外壳、金属保护箱、金属接线箱应实施保接地,本质安全系统的现场仪表金属外壳、金属保护箱、金属接线箱可不实施保护接地。企业应根据该磁翻板液位计的实际类型,实施保护接地。

孙*一

于2个月前留言:

企业有一路市政供电(250KVA变压器),备有1台150KW柴油发电机,请问该企业是不是满足了精细化工规9.3.7中消防供电要求?

回复:
您好,《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第9.3.7 消防泵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需设置消防备用泵的消防泵,可按一个动力源设置;2 室外消防设计水量大于25L/s的厂房(仓库)储罐区等应按两个动力源设置;3 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固定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泵应按两个独立动力源设置:一级负荷供电或备用泵宜采用柴油机泵。

刘*工

于2个月前留言:

协会专家您好。 GB30871-2022第B.3节要求,安全作业票应至少保存一年......。想请教的是,这个一年怎么理解?比如说,现在是2024年7月10日,是不是说,一年前的2023年7月10日之前的就不属于保存期限之内了? 盼指教。

回复:
您好,是的。

郝*润

于2个月前留言:

动火作业票中手持电动工具师傅需要辨识触电危险呢

回复:
您好,需要。

李*辉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们企业属于危化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现场设立了固定动火区,并安装了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专家检查时指出,按照GB/T50493-2019中的相关要求,现场可燃气体报警器的信号应传送至有人值班的控制室,且现场应设置控制器。专家的要求是否过于苛刻?

回复: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现场设置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的可燃气体报警器,符合GB 30871-2022中对固定动火区的要求。按照GB/T 50493-2019相关要求,企业如果具备条件,固定动火区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可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

张*跃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请问RTO尾气处理设备是否可以视为散发火花的地点或明火地点?

回复:
您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中明火设备定义为燃烧室与大气连通,非正常情况下有火焰外露的加热设备和废气焚烧设备。散发火花地点定义为:有飞火的烟囱、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室外非防爆的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 根据以上定义RTO尾气处理设备应视为散发火花的地点。

卢*林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老师,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车间)应急照明工作时间是0.5h还是3h?

回复:
您好,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9.1.2条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的消防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h。 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11.3.1下列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1生产设施区的露天地面层;2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发电机房、UPS室和蓄电池室等自备电源室、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控室等电气控制室、仪表室以及发生火灾时仍应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3建(构)筑物内的疏散走道及楼梯11.3.2 火灾发生时应正常工作的房间,消防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火灾时工作的需要,且不应少于3.0h。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14.1.3条 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泵站和泡沫站应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h。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以上要求,选用适用的应急照明设施。

谢*曼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贵协会23年12月发布的《双氧水企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实务》课程下载视频是否可以分享我们学习一下

回复:
您好,请登入“化危为安”教育培训在线平台观看。

陈*龙

于2个月前留言:

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就是我们化工码头上面有一个干粉罐,我们干粉灭火器10年要报废,请问这个需要报废吗 还是经过特检院探伤检测一下可以继续使用?

回复:
您好,若上述“干粉罐”是指消防器材,请执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处理、报废。若“干粉罐”为简单压力容器,当储罐过了推荐使用年限后,如果继续使用请去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且以后每一年都要进行检测。

陈*硕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在满铺且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上面进行钢结构防腐刷漆作业,有踢脚板,周围护栏高度1.2米,施工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带吗

回复:
您好,建议施工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刘*斯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电解水制氢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电解工艺吗?

回复:
您好,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电解工艺(氯碱)是指电解食盐水制备氯气及其他产品的化工生产工艺。

陈*龙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突发事件应对法我看了应急部微信公众号上显示的是主席令第25号,但是贵会的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平台上显示的是69号,请核实一下。

回复:
您好,法规标准信息平台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为主席令第25号。

刘*晖

于2个月前留言:

我公司将储罐的紧急切断阀从连接软管靠储罐的远端移至靠储罐的近端,按T/CCSAS 007—2020要求算变更吗?参数不变、管道材质不变、管径不变、紧急切断阀还是原来的不变,管道长度也不变,不涉及管道任何作业。

回复:
您好,T/CCSAS 007—2020中变更是指企业内任何与化工过程相关的改造、停用、拆除或非同类替换的改变,以及对经过评审的管理方式和人员情况等进行的调整。包括企业在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的改变。 上述问题中紧急切断阀位置发生了改变,切断阀或管道的支撑、连接方式等方面的风险可能会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变更进行管理,开展风险分析,并修改P&ID。

史*云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工厂在聚合反应中使用少量过氧化物作为原料,工厂中操作不牵涉到过氧化工艺,过氧化物为桶装,存储在危险品仓库中,请问这种情况,除了取聚合操作证,还需要取过氧化工艺操作证吗?

回复:
您好,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过氧化工艺作业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这里提到的“过氧化物储存岗位”是指与过氧化反应相关关联的下游的过氧化物储存岗位。如果不涉及过氧化反应,单纯的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相关作业,不属于过氧化工艺作业,相关人员可不操作工需要取得过氧化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