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王*华

于1个月前留言:

10万立方原油储罐,采取拆除管线,清洗、通风,气体分析合格,按照GB30871-2022 第6.6 条:i) 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问题一:气体分析氧含量满足作业人员需求,还需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吗? 问题二:外复盘都有立柱,如果拴带救生绳人员在内部作业,容易缠绕在立柱上,增加了新的风险,还需要按照规范要求拴带救生绳吗?我么纠结不拴带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果拴带反而增加了新的风险。

回复:
您好,1.氧含量足够的话,不能保证原油储罐内有毒有害物质(例如硫化氢)的量,从问题描述来看并没有说有毒有害物质的分析检测情况。一方面原油储罐受限空间中很多有毒介质在检测过程中也不一定能够完全释放,可能在清理过程(比如翻动、铲动)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大量释放风险,另一方面气体取样位置不合理也可能导致氧含量、有毒物质含量、可燃气体含量存在差距。基于此,为控制职业健康风险,进入大型原油储罐清罐作业,仍有必要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 2.既然在辨识过程中发现了清罐作业新的风险(比如救生绳缠绕在浮盘支腿),那就应该有针对新风险的应对措施。总体来说,GB 30871-2022在编制过程中考虑到的是普遍情况,特殊情况应根据现场作业环节存在的实际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

张*林

于1个月前留言:

想申请成立一个 精细化工反应热评估单位, 协会那个部门负责管理审批,具体与谁联系?联系方式?

回复:
您好,请联系王总,13406815988。

蒋*薇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关于仪表作业维护能量隔离关注的重点有哪些?日常工作中除了对工艺一次阀关闭进行确认,还应该注意哪些?

回复:
您好,仪表专业人员在仪表作业过程中,与设备检修人员类似,因检修作业类型不同也会涉及工艺的机械隔离和电气隔离。日常工作需要注意的不仅仅对工艺一次阀关闭进行确认,还要对作业环境中的放射性、物料毒性、火灾爆炸等风险进行防范。

严*军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你好,我们现在有几个二氟甲烷的压力储罐,不是球形储罐,满足液化烃的定义;相对水的密度是0.958(25℃),请问是否需要设置注水措施?因为二十条重大隐患的其中一条就是液化烃储罐需设置注水措施,请问我这个二氟甲烷储罐需不需要设置注水措施,谢谢!

回复:
您好,因为贵方信息不全,如没有“进出料口位置”“容积”等数据,请参照《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 3059-2023) 以下要求确定。 1. 6.1.1 液化烃压力式储罐的设计要求如下。 C)物料储存温度大于0℃,且进出料口在下部的全压力式储罐,容积大于100m”时应设注水设施(工艺介质有特殊要求不能注水的除外),容积小于或等于100m时应经过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设注水设施。 2. 附录A A.1.2 全压力式储罐内储存物料性质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应选择注水措施,应采用其他措施阻止泄漏: a)物料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严重后果的; B)物料易溶于水且导致通过注水达不到预期防止泄漏效果的,如环氧乙烷、氨、氯甲烷等; c)物料低于0℃的储罐不应注水。 另,“不是球形储罐”不是不设置的理由;而对于“相对水的密度是0.958(25℃)”,除非找到明确的依据,可以不设置 ,否则也不能作为不设置的理由 。

张*强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好,油田企业内部化验室,在化验过程中需要使用33%盐酸和极少量(25克)的硝酸银.现请教如下: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但数量很少的也要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吗?有没有豁免数量?

回复:
您好,33%盐酸和硝酸银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储存、使用等过程均应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标准进行管理,目前国家无小计量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过程豁免数量的相关标准。

洪*鸣

于2个月前留言:

包装企业使用胶水时,在生产现场要加入一定量的醋酸乙酯进行稀释,可以吗?

回复:
您好,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乙酸乙酯闪点-4°C,引燃温度426.7°C,爆炸极限2.2%~11.5%,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同时乙酸乙酯具有毒害性,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建议审慎使用。使用乙酸乙酯的场所应严格控制使用量,同时满足操作和储存安全要求,有效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若超出规定使用量,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九条的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曹*云

于2个月前留言:

老是,请教一下30871特殊作业票样例中最后一个“其他安全措施”这项,如果“其他安全措施”这条实际没有别的内容,但又因为票面不允许有空项,那是不是这条也要写是否涉及和确认人签名。还是说票证中这一条可以直接删除或者这一条对应的编制人、是否涉及、确认人都空着

回复:
您好,如果“其他安全措施”这条实际没有别的内容,填写“无”,如实填写编制人姓名,“是否涉及”及“确认人”可不填写。

刘*海

于2个月前留言:

怎么申请进入你们协会的专家库呢

回复:
您好,请登入http://36.32.188.253:6019/dist/#/ ,请进入专家端填写信息。

李*迅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下国民经济分类中哪些类别的行业属于石油化工行业?

回复:
您好,请查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http://www.mingshan.gov.cn/publicity/qzfxx/tjysj/sjjd/104425

杨*华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GB30871-2022中动火票中二级票的审批在车间级,如果车间审批人在所在单位意见里进行审批同意后,是不是还要在下面的动火审批人一栏再审批一遍。

回复:
您好,二级动火作业票的“所在单位意见”即为作业审批意见,“动火审批人意见”栏可不用再重复填写。

刘*彬

于2个月前留言:

我个人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专家吗?有什么条件规定?

回复:
您好,请登入http://36.32.188.253:6019/dist/#/ ,请进入专家端填写信息,审核通过后成为协会专家。

杨*森

于2个月前留言:

爆炸区域内,防爆配电箱进出线口能否安装在上部,有没有具体的标准规范出处?

回复:
您好,除设计特殊要求之外,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箱体上部进线,具体可参见电气标准施工图集。

罗*祥

于2个月前留言:

专家你好,1、请问在同一个区域间隔不到2m米的设备A和设备B使用移动脚手架进行同样类型的高处作业,需要办理几张高处作业票?2、使用同一台吊车分别吊装储罐区不同储罐顶部的泄压人孔,在这过程中吊车位置不移动,可以只办理一张作业票吗?

回复:
您好,1.如果设备A、设备B为同类型的设备,涉及的介质及操作条件也相同,高处作业内容也相同,则可以办理1张高处安全作业票,但应将作业内容填写全面。2.如果罐区所有储罐储存介质相同,操作条件类似,则可办理1张吊装安全作业票,但应将作业内容填写全面。

韩*涛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 前期检查提出一个关于临时用电作业证办理的问题,麻烦指点,谢谢。 临时用电作业证中“配送电单位意见”审批人是否也需要取得相应的电工证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没有规定临时用电作业证中“配送电单位意见”审批人需要取得相应的电工证。

韩*涛

于2个月前留言: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事故事件管理中的“企业应建立事故事件数据库,每半年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发生的规律,制定系统性的防范措施;发现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和不足时,应及时对管理体系进行修正和完善.”中的“事故事件数据库”是指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事件,还是外部的

回复:
您好,企业应重视外部事故事件信息的收集工作,认真吸取同行业、同类企业、同类装置的事故事件教训,防范发生类似事故事件。

梅*杰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本企业精馏塔出口管道膨胀节的法兰发生泄漏,安排工程部负责维修。作业高度为17m,作业人员两人,监护人一人。工程部维修人员佩戴好区域限制用安全带及安全帽,搭设维修踏板后开始进行膨胀节法兰螺栓紧固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是按III级还是IV级?是否需要特殊分级?

回复:
您好,根据以上内容,未明确有GB 30871-2022 第8.1.2款中9种客观危险因素,该高处作业分级为Ⅲ级。GB 30871-2022没有“特殊分级”的说法。

罗*祥

于2个月前留言:

专家你好,每日风险承诺研判内容里的变更作业是指的什么作业?是不是变更管理涉及到现场设备设施、工艺的作业?

回复:
您好,《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指南》(鲁应急函〔2021〕3号)中附件一安全风险研判的重点内容明确要求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的变更受控状态纳入。其他省市建议咨询主管部门或参照鲁应急函〔2021〕3号执行。

孙*涛

于2个月前留言:

在禁火区使用防爆充电手枪钻上保温铁皮自攻丝,可以不按动火作业管理吗

回复:
您好,一是确认使用防爆充电手枪钻上保温铁皮自攻丝是否会产生火花与高温,二是确认作业场所是否会存在泄漏点火能量较低的可燃气体,来确认是否需要按动火作业管理。

王*强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特殊作业票中的作业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完工验收时间,有没有具体明确是谁来填写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没有规定这些时间应该由谁来填写。一般说来,由安全作业票的申请人或监护人来填写。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填写人员。

高*军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好,在风险定量计算社会风险时周边的同类化工企业人员是否需要纳入计算。谢谢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明确了社会风险的定义,即群体(包括周边企业员工和公众)在危险区域承受某种程度伤害的频发程度,通常表示为大于或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计频率(F),以累计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关系的曲线图(F-N曲线)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