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张*源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如何理解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我是安排员工1小时巡检一次?还是可以安排员工2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巡检时间超过1小时,这样巡检间隔也不算超过1小时? 因为公司装置较大,员工巡检一次就超过1小时,若1小时巡检一次,第一轮还没查完,又得安排人开始查了。

回复:
您好!这个要求出自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第3.2.1条:“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其中不间断巡检是指装置巡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沿着指定的巡检路线按顺序进行检查,循环往复(可以按照不同岗位错开巡检时间),做到生产现场时刻有人在巡检即可。

金*泉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工段属于氯气液化和储存,还包括液氯的装车和包装钢瓶,按这种情况属于氯化工艺还是电解工艺?还是两个都要包括?麻烦尽快回复一下

回复:
您好!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氯化工艺作业是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为特种作业,据此氯气液化和储存应属于危险化工工艺特种作业。

李*孟

于2年前留言:

丙类车间厂房内设置有两条生产线(左右两侧各一条),目前左侧的生产线已经建成投入试生产阶段,准备进行右边生产线的施工建设,建设期间的动火管理执行问题,在30871应用问答通用部分19中关于“对新、改、扩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动火作业,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情况下,可以按照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1)基本建设项目与现有生产工艺系统完全隔离; (2)在地面动火时,作业区域面向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一侧已采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钢围挡等形式予以遮挡;在高处作业时,应预先进行风险分析,并加强动火作业时的气体检测工作; (3)作业区域距离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距离不小于30m。 ” 左右两边的生产工艺系统是完全独立的,目前左右两边已经进行了2米高的围挡隔离,由于车间是丙类车间不属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所以能否按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动火管理,不用执行30871,

回复:
如果经过确认车间确实不属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车间内新建设的生产线与原生产线做好了规范的隔离,则新建设生产线处的动火作业可以不执行GB 30871的有关要求,或者将生产线建设场所划定为临时固定动火区进行管理。

张*军

于2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请问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中(管道参数)这项,温度压力对于“抽、堵”盲板,这里的温度压力分别怎么填?堵盲板时选型是根据这里的温度压力和管径决定的吗?

回复:
您好!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中的“管道参数”中温度压力应该填写该管道在抽或堵盲板前正常运行状态下的温度和压力。2.GB 30871-2022第7.3条规定:作业单位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

曾*粽

于2年前留言:

您好,在30871应用问答中提出高处作业票有效期7天,作业中断3小时须由该等级作业票批准权限人员重新签署意见并签字。实际作业中基本做不到7*24不间断作业,是否需要第二天重新开票审批?因为现在特殊作业政府监管非常严格,政府、专家、企业理解不同,企业很容易因30871执行问题受到处罚。

回复:
您好!同一项检修或其他作业活动涉及高处作业,需要连续实施多天的,可以开具有效期为多天(不大于7天)的高处作业票,作业中断后再作业前由相关人员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后可继续作业。也可以每天作业前重新再办理一张高处安全作业票。

王*军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最新GB30871临时用电作业票关于填写的问题:1、关于“作业人”填写,协会专家给出的“接电、拆电的企业专业电工”,“用电人”指的是“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作业人员”; 那么想问老师的是“作业人” 下面 一行“作业负责人”指的是谁?2、审批环节,“作业负责人意见”指的是谁? 3、 ”用电单位意见“老师回答的是”使用电焊机、角磨机等设备实施作业的人员所属单位“,如果遇到本单位电工自己作业,“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可以由企业电气主管/负责人一个人签署吗?

回复:
您好!1.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中的“作业负责人”是指接电拆电人员中的相关负责人。2.“作业负责人意见”就是“作业负责人”的意见。3.如果“用电人”也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电工,则“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可以由企业电气部门有关负责人一个人签署。

陈*瑞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部分专家在检查中,对现场公示的MSDS提出有效期是5年(向危化品供应商索取的MSDS),我们查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都没有说具体有效期是几年,请问,MSDS的有效期有规定吗?(除了正常修订以外)针对供应商提供的MSDS有没有需要供应商盖章的硬性要求?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目前同样没有相关文件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需要加盖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公章做出明确说明。企业应确保索取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是有效文件。

曾*粽

于2年前留言:

请问公司为24小时生产企业,节假日或者周末均有值班领导在厂,是否进行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回复:
您好!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尽管企业的生产岗位24小时连续生产,但各技术、管理岗位包括企业有关领导很多人员不在岗,只有值班带班人员在岗,可能会导致某些方面的技术管理及应对突发状况力量不足。同时企业员工在节假日、公休日等时间段内工作时,容易出现倦怠、疲劳心理和疲惫状态,在此情况下开展特殊作业的员工易出现操作失误等,作业风险相对较高。所以无论企业的生产岗位是否24小时连续生产,节假日、公休日动火作业要升级管理。

段*惠

于2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双重预防体系数字化关于每个单元风险分级的问题,单元里种类的多,且登记中心下发的最后模板也未标明单元的风险分级,在那里写的也很笼统,能否指导一下,最好是给一个案例,谢谢老师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第3.3条要求: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对安全风险分析对象进行科学分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4 个等级。 企业可结合各安全风险分析对象的固有危险性(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剧毒化学品、甲类危险化学品等)确定该分析对象可能发生事故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进而确定安全风险分析对象的风险等级。

曾*粽

于2年前留言:

根据贵会的关于使用插头是否属于临时用电的回复:"使用防爆插座、插头同样属于临时用电,因为临时用电不仅仅是指接电、拆电,还包括用电人使用电气设备作业的全过程。"是否意味着所有的使用插头、插座都属于临时用电,需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需要专业的电工进行处理。目前关于使用插头插座是否属于临时用电,在实际执行中困扰太多了。

回复:
您好!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区内使用防爆插座、插头属于临时用电,应执行GB 30871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电许可手续。

张*奎

于2年前留言:

请问老师,特殊作业作业票在办理过程中,作业完工时间,需要完工后才能签署,那么这三联单应该怎么分别保管呢?如果随着办随着作业,那么有些部门保管的作业票是不是不完整啊!还是作业完以后将完整的作业票再返回原单位存档

回复:
您好!特殊作业结束后,可以将安全作业票的所有联全部存档,也可以只将其中某一联存档。安全作业票存档联应保证是填写完整的,非存档联,不是必须填写完整。安全作业票存档联在作业完成后如何流转和保管,可由企业自行做出具体的规定。

柴*龙

于2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在GB30871-2022 4.5条f)中,要求“设置符合GB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我司大多数特殊作业都是1-2天内完成的,现场的作业区域使用警示带加以围护隔离,并悬挂围护牌,警示标志。但警示标志与2894的要求还是有所区别的。GB2894对安全标志的材质、大小、悬挂方式均做出了要求,在我司生产装置固定场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时符合GB2894的要求的,作业现场临时围护的区域是否也必须完全符合GB2894的要求呢? 盼复。

回复:
您好!特殊作业现场要求“设置符合GB 2894的安全警示标志”,主要是指安全警示标志的内容应符合GB 2894的有关要求。因特殊作业一般多为临时性的,且受作业场地的相关限制,安全警示标志的材质、大小、悬挂方式等可因地制宜,能起到相应的警示作用即可,不必完全符合GB 2894的有关要求。

陈*瑞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在很多情况下,外聘专家对现场进行检查时都会提到防爆区内的阀门开关手柄需要加装防坠落装置,如防坠落绳(这里提到的手柄是可活动的,随时可脱离阀门的那种)。请问,加装防坠落装置的出处是什么?加装防坠落绳的做法可行吗?若加防坠落绳有什么标准呢,如长度要求?

回复:
您好!目前未有相关文件对生产装置的阀门开关手柄如何管理做出具体的要求。企业可基于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徐*斌

于2年前留言:

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区域(非易燃易爆)内使用电锤属于几级动火

回复:
您好!如果重大危险源区域属于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则该场所内的所有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

陈*京

于2年前留言:

请问:按照GB30871-2022规范,现场的临时用电作业,只是将用电设备的插头插接到电源插座,是否需要两名电工(1名作业负责人+1名作业人)?再加1名监护人。

回复:
您好!临时用电作业人接、拆线路时(包括使用防爆插头插座),需要有监护人员监护。监护人可以由电工担任,也可由工艺监护人担任。作业负责人可以由作业人担任,也可由其他人员担任,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不一定必须全程在作业现场。即一般情况下,临时用电接电拆电时,一名电工作业,一名监护人监护即可。

姜*培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您之前一些问题的答复中多次提到一张电票可以对应多张动火或受限空间票,请问在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关联的其它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编号“栏中如何进行填写?例如一项持续15日的检修工作办理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是否期间再办理的动火票号(因为每日作业结束后,都断开电气设备电源)均需填入该栏?最多允许15个关联票号?若其中某日安全措施发生改变是否需要重新办票?

回复:
您好!同一项检修活动中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对应多张动火作业票时,应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填写所有关联的动火作业票编号。如果作业的有关安全措施发生改变应经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审批人现场确认,能满足现场作业安全可不需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金*泉

于2年前留言:

永久8字盲板用不用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

回复:
您好!无论是什么样式的盲板,在进行抽或堵作业时,均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匡*玲

于2年前留言:

咨询什么时候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考核培训或考核的通知

回复: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或考核请联系: 0532-83786961 15066881125 ; 0532-83786045 18560629279

严*军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有3个问题请教下:1、三氯乙烯、二氯甲烷在2015版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危险性类别不涉及易燃、可燃等用词;另外,三氯乙烯、二氯甲烷的反应器工作温度超过其沸点,那么根据GB18218-2020的要求,是否要作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物质;2、现装置车间里的每个楼层都有压缩空气、氮气等支端管路的手动控制阀,在阀门末端装盲板、拆盲版是否属于盲版抽堵作业;3、安全总监(安全职责中只有安全、消防的内容)是否可以兼任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是否可以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谢谢老师!

回复:
您好!1.(1)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9)第4.1.1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 和表2 。 (2)三氯乙烯和二氯甲烷均未列入表1中。三氯乙烯的危险性分类为: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2,致癌性-类别1B,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麻醉效应),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3;二氯甲烷的危险性类别为: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致癌性-类别2,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麻醉效应),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两种化学品的危险分类也不符合表2所列的危险性类别。 (3)只有易燃液体的危险性类别为类别2和类别3时才考虑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时临界量与常温状态下临界量的不同。 (4)综上,三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应器工作温度超过其沸点时,不需要作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物质。 2. 管道末端的盲板,通常叫盲盖。 对于盲盖的拆除:需要拆除盲盖的,在正常生产期间盲盖基本处于盲的状态,只有需要检修时或改造施工时才打开,拆除时作业风险和正常盲板抽堵基本是一致的,因此,建议也按照盲板抽堵作业进行管理。 对于盲盖的安装:盲盖安装前,拟安装位置(管口、法兰口等)处基本处于敞开状态,管道内无介质,这种情况下安装盲盖的风险与正常堵盲板的风险不同。类似情况的盲盖安装可不视为堵盲板作业,不需要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但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在做好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落实有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盲盖管理台账。 3.法律法规文件没有规定安全总监(安全职责中只有安全、消防的内容)是否可以兼任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如果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中只有安全、消防的内容,则安全总监属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韩*双

于2年前留言:

尊敬的老师,请教一件事,如果同一物体需要俩辆吊车共同吊装,需要开具几张作业票?

回复:
您好!吊装作业时办理的吊装安全作业票是针对某一吊装物或某一吊装作业活动,而不是针对吊装器具的。不管吊装作业时同时使用了几辆吊车,甚至还有其他的吊装器具,只要是为了共同一项吊装作业活动,则只需办理一张吊装作业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