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柴*龙

于2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特殊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措施的交底,交底的时间有没有要求:是在作业票释放后作业开始前还是审批前呢?国标的描述为作业开始前,范围有点广了,可否给个相对比较清楚的时间段呢?谢谢

回复:
您好!GB 3087-2022第4.4条要求: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在特殊作业票审批前完成安全措施交底。

柴*龙

于2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在我们工厂的服务楼内需要使用人字梯进行一些日常维护作业如换灯、门柜子维修等等。作业人员站立面的坠落高度是超过2米的。这样的作业是否需要归属于高处作业,需要通过高处作业票进行管理?高处作业票里面的安全措施在这样的作业的情况下大多数是不涉及的。高处作业票不能很好的管控使用人字梯的风险,而在服务楼里搭设脚手架、使用移动平台也是不现实的。 盼复,谢谢。

回复:
您好!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厂区内从事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 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处作业,作业前均应办理高处作业票,无论在是生产装置区还是行政办公区,高处作业的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是类似的。高处作业票中有“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安全措施确认要求,同时也可以再增加其他的安全措施。

翟*建

于2年前留言:

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安全标准化评审清单中有一条要建立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这个建设方案需要每年都要建立一次吗?安全标准化建设方案和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是否是一样的,还是有区别?实施方案是否也是每年制定一次?如需制定,是否可以以SHE行动计划的形式替代?感谢老师解惑!

回复:
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第2.2.2条中企业达标标准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该评审标准中未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结合评审标准前后文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应该是同一个方案,是指企业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或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时制定的相关方案。企业在首次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时,安全标准化建设或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建设周期内(一年或多年)只编制一个方案。企业已经建设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正常运行期间,建议每年结合上一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结果,编制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杨*生

于2年前留言: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中有关于危险作业需要有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GB30871-2022中有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的要求。我的问题是现场管理人和监护人是哪一方的人。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雇主)单位。我单位这里要求是本单位人员,但有时本单位人员不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资格。是否应由作业主体实施单位提供上述人员。

回复:
您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第4.10条要求: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GB 30871-2022中要求的特殊作业监护人,可以理解为《安全生产法》中的现场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没有明确要求由哪一方单位的人员担任。AQ 3034-2022《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也仅规定作业许可监护人“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作业风险及管控措施……”,没有规定作业监护人由哪一方单位委派。特殊作业的监护人可以由业主企业指派,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指派,对于高风险的作业,建议由业主企业指派。无论由哪一方来指派特殊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均应经过业主企业的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担任。

罗*祥

于2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问别的企业询问过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气动电钻,因发热量较小,可以不作为动火作业,那企业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管理吗?另外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工具需要办理动火作业票,但现实是有些工具确实没法找到替代的非防爆的工具,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回复:
您好!(1)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气动电钻,企业在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确认不会产生火花或炽热表面,则可不按动火作业进行管理。是否需要办理其他作业手续,由企业依据其他标准或企业管理制度来确定。(2)一般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的电动工具视为动火作业,而使用非防爆的手动工具不视为动火作业。企业应严格管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手动工具应满足相关的防爆要求。

徐*立

于2年前留言:

安全阀与爆破片之间应设置压力表,压力表的规格及量程如何选择?有没有相应的标准

回复:
您好!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的压力表主要作用对爆破片破裂时的指示或报警,正常是没有压力的,可以使用压力表,也可以使用压力开关或压力变送器。 安全阀夹持器上自带的压力表表盘直径一般都是ø60mm,压力表量程可参照《爆破片安全装置》(GB 567-2012)8.1.9的规定:爆破试验压力表的选型,量程为设计爆破压力的1.5~3倍。

胡*华

于2年前留言:

请教一个问题,在检修过程中,需要使用吊车转运物资到装置顶楼,物资重量不超过3吨,恰逢元旦,这种作业是属于吊装作业,节假日期间是否需要由三级升级二级,升级后是否需要办理票证。是不是可以理解重量不超过10吨的重物,不管升不升级都不需要办理票证。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附录中规定:吊装质量小于10t的作业可不办理《吊装票》,但应进行风险分析,并确保措施可靠。标准中未对吊装作业升级管理作出明确要求。节假日期间,吊装物质量不超过3吨的,依据GB 30871-2022可以不办理吊装作业票。如果企业有更加严格要求的,应执行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冉*波

于2年前留言:

GB30871中5.2.1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应卧放使用。 我想问一下,标准中只明确提出乙炔瓶使用时不能卧放,那氧气瓶是否可以卧放,氩弧焊使用的氩气瓶等其他气瓶是否可以卧放。

回复:
您好!特殊作业时,氧气瓶、氩气瓶可以卧放。

周*鹏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如果是在新改扩建项目区域或行政办公区区域进行的断路作业,需要办理作业票吗?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中断路作业的定义为:生产区域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标准第12.1条规定: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断路作业时需要防范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是断路作业时,可能会影响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有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需要。所以无论是在生产区域内或行政办公区域内的断路作业,都可能存在以上的风险。新改扩建项目区域一般处于生产区域内,其周边的断路作业应办理断路作业安全票。行政办公区域内的断路作业建议办理断路安全作业票。

W*浩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对于危化企业的中控室管理有没有相关的标准规范?比如同岗位需要安排多少工艺操作人员

回复:
您好!涉及控制室设计的标准有HGT 20508-2014《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GB 50779-2012《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3个,其内容不涉及“同岗位需要安排多少工艺操作人员”。未查到“中控室管理”标准或“控制室管理”标准。涉及岗位“定编定员”的工作,一般由设计单位根据生产装置的要求确定岗位“定编定员”。

汪*海

于2年前留言:

专家们好!我们公司直径46米的储罐内检修,在罐壁底部开了一个高1.3米,宽2.5米的矩形孔,并在孔外面搭了方便人员进出的通道,且储罐做好风机强制通风,另外此罐还有两个人孔都打开,请问此储罐内检修是否可以不按受限空间管理?望专家能给出专业解答为助,谢谢!

回复:
您好!问题中描述的储罐是典型的受限空间,该储罐内的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管理。

李*铁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按照30871最新版,重大危险源罐区围堰内动火一律按照特级办理。在单个球罐已经完全能量隔离,人孔打开气体分析全部合格的情况下,罐内打磨也要按照特级办理吗?

回复:
您好!问题描述的情况不够详细,没有交待清楚罐区共有多少个储罐。(1)如果罐区一共只有这一个球罐,该球罐已经与其他系统进行了有效隔离,且罐区内与球罐相关联的管线、其他附属设备设施等整个系统均进行了置换、吹扫,气体分析合格后,则该罐区内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对待。(2)如果罐区有多个储罐,只有一个球罐隔离、气体分析合格,其他储罐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则罐区内所有动火依然全部为特级动火作业。

左*右

于2年前留言:

老师 您好: 我想请教几个问题: 1、参考GB30871-2022附表 企业在制订本企业的作业票时必须要有“作业实施时间”这一栏吗?,企业写成“作业时间”行吗? 2、在视线不够限制,同一管廊区域,相邻20米左右的距离,同一项作业,2处人员(假设1组人在南侧,一组人在北侧),办理一张动火作业票是否符合要求。 3、二级动火票,动火前气体分析后,需不需要每2个小时复测一次气体并记录?

回复:
您好! 1.GB30871-2022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不是强制性内容,供企业参考,“作业实施时间”可以改为“作业时间”。但建议在安全作业票或有关制度中对“作业时间”的含义或填写要求做出明确要求,以明确如何在安全作业票中体现特殊作业的实际开始时间和实际作业结束时间。 2.如果确认问题中描述的作业是同一区域的同一项作业活动,则该作业可以办理一张动火作业票,应同时对所有的动火点周围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同时,因作业点位距离较远,每个作业点位应分别设置一名作业监护人。 3.GB 30871-2022未对二级动火作业期间可燃气体的定时或连续检测做出明确要求,企业可自行按需在有关制度中做出规定。

李*葵

于2年前留言:

老师们,大家好。我想请教《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关于管廊上动火的问题,如果管廊上都是普通介质,没有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介质,正常工作期间是否必须按一级动火管理?还是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动火级别?

回复:
您好!如果管廊上不涉及易燃爆燃介质的管线,且管廊未处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则正常运行期间管廊上的动火作业全部为一级动火作业。

侯*迪

于2年前留言:

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它们之间怎么区分?

回复:
您好! 若判定某种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可以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若属于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详细内容可参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 若判定某种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剧毒化学品,可以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在备注一栏已标出。 若判定某种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在该名录内则属于。 若判定某种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易制爆化学品,可以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在该名录内则属于。 若判定某种化学品是否属于高毒物品,可以查《高毒物品目录(2003 年版)》。

赵*飞

于2年前留言:

老师好!关于临时用电作业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1、监护人的问题。①临时用电作业的监护人能否在两个阶段都为同一人监护?同一人监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监护人员是否必须持有专业电工证?是否必须是熟知电气知识的专业人员?如果必须为两阶段两人监护,监护人又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一人为配送电所在单位的人监护,一人为懂电气专业知识的人监护?②如果临电作业关联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的监护人能否与动火作业监护人为同一人?2、关联作业票号问题。当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同一项目的多天动火作业时,临电作业票可以按一个项目周期办理,不必每天办理。那么,请问一个项目期间关联的所有动火作业票编号,都需要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上体现吗?还是只写第一次关联的动火作业票号即可?3、可燃气体分析问题。①临电作业前是否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公司不涉及火灾爆炸、易燃易爆场所),是否必须填写该内容项?②是否在每日临电作业前都需要可燃气体分析?一张作业票上无法填写多次气体分析结果怎么办?③如果临电作业关联动火作业,临电作业气体分析能否与动火作业前的气体分析结果一致?

回复:
您好!1.监护人的问题。①GB 30871-2022中未对临时用电作业时监护人做出特殊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临时用电设备一般为低压设备,电工进行接电、拆电时不需要再有另外一名专业电工监护。即临时用电时,包括接电、用电、拆电过程中,无需由专业电工监护,企业内经过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监护人即可监护。②如果临时用电关联动火作业,两项作业可由同一名监护人监护即可,如果作业情况复杂,必要时应增加监护人。 2.关联作业票号问题。问题中的这种情况,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应该把所有关联的动火作业票编号全部填写上。 3.可燃气体分析问题。①GB 30871-2022第10.1条规定:“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可不进行燃气体检测分析。②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中断后重新送电前均应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安全作业票中可燃气体检测分析栏填满后可在作业票其他空白处或背面填写。③如果临时用电作业关联动火作业,在满足气体分析的时间要求(30分钟内)的基础上,临时用电的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可与动火作业前的可燃气体分析可使用同一数据。

陈*瑞

于2年前留言:

老师,好。想咨询下,爆炸危险性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防爆电气设施是否能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中?

回复:
您好!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二十二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企业属于上述范围的爆炸危险性区域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施费用,能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许*军

于2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请教两个问题:动火作业的监护人需要距离动火点多少米进行监护?临时用电作业时,是作业票审批前接用电线路通电,还是审批后再通知电工接线?

回复:
您好!殊作业监护人应在适当的位置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护。临时用电作业票经过审批后电工方可接电。

汪*海

于2年前留言:

专家好,请问临时用电作业,在插头未接到电网上,电缆布设及配电箱准备阶段,需要开临电作业票吗?如果需要,那有一项“配电箱外壳是否做好接地”,在准备阶段还没做接地呢,那如何勾选? 谢谢!

回复:
您好!临时用电作业前的准备阶段可不视为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临时用电作业从电工开始接电开始。

姜*培

于2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对于要连续实施多日的同一项检修工作,若一张临时用电票关联多张动火作业票,请问关联的其他特种作业及安全作业票编号栏和完工验收栏应如何填写?目前我公司填写的方法是将所有关联动火作业票均填入关联的其他特种作业及安全作业票编号栏中。完工验收栏中填写两行,未终结时填写“当日工作已结束,设备已断电,现场清理完毕”,但不签字和注明时间。终结时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完成,线路已拆除“,签字并注明时间。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GB30871-2022的规定?谢谢。

回复:
您好!如果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对应多张动火作业票,则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应该把所有关联的动火作业票编号全部填写上。GB 30871-2022中没有明确作业中断时是否需要填写完工验收意见。对于连续工作多天的同一项作业活动,白天作业暂时结束晚上不继续作业的,完工验收栏建议这样填写:作业未终结时填写“当日工作已结束,设备已断电,现场清理完毕”,签字并注明时间;终结时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完成,线路已拆除”,签字并注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