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胡*华

于2年前留言:

30871中要求特级动火作业全程录像,这个特级作业包括节假日升级后的作业吗?还是仅指未升级前就达到特级的作业?

回复:
特级动火作业包括未升级前就属于特级动火的作业及升级后的特级动火作业。

王*超

于2年前留言:

各位专家好,关于GB 30871-2022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1.条款4.9中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请问那些证符合此条要求呢,有无文件规定等?(例如,焊工证应急局也有,质监局也有,哪个能用哪个不能用或者是都能用?) 2.条款5.1.1中要求夜间升级管理,请问夜间指的是哪个时间段啊?有无明确规定要求? 3.该标准实施后,鲁安监函字〔2015〕79号文还需要继续使用不?

回复:
1.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所列出的有关特种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这些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全部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 2.对于“夜间”的始终点,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以太阳落山算起。由于我国地域较广,东西部地区经度跨度较大,无法统一界定“夜间”时间节点,且同一地区,冬季和夏季太阳落山的时间也不一致。因此需要各地、各企业根据所处地域特点具体确定,也可参考企业夜班上班时间或参考当地日落时间,把握好户外工作场所的照度能否满足作业需要及作业人员体力体能等因素。 3.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许*伟

于2年前留言: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线上讲堂的视频讲解从哪里可以下载?

回复:
线上讲堂视频不能下载,但可以回看,路径与直播一样。

d*g

于2年前留言:

咨询:企业新建项目特殊作业如何管理,尤其是高处作业,新建项目脚手架搭设在每层设立护栏及护网是否还需要办理登高票;土建项目的砌墙、抹灰等是否需要办理登高票?新版30871-2022要求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及安全交底,是否可以直接在作业票上进行相关内容体现,一票实现?

回复:
1.在确保建设项目与现有生产工艺系统完全隔离的情况下,有关作业可按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其他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2.GB 30871未对作业前安全交底的形式做出明确要求。企业可以将安全交底内容在作业票中列出并进行交底、签字确认。

周*华

于2年前留言:

请问采用“真空解吸变压吸附制氧系统”生产氧气用于铜火法冶炼的制氧岗位操作人员需要取什么特种作业证书?

回复: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的相关规定,“真空解吸变压吸附制氧系统”制氧不属于特种作业,不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石*明

于2年前留言:

新公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 第7.11条款“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且不利于管理或误操作。1、例如,一台设备检修,设备口均需要加盲,按规范意思,需要加盲的都需要盲板票,这样造成需要许多张作业票,如采用一张作业票,附件盲板清单和盲板图,一目了然,不容易遗漏。2、如装置检修,涉及的盲板数百块或上千块,我单位联合装置检修时二千多块盲板,作业票量非常大,且不利于查找。我们使用盲板清单和盲板图,效果很好。

回复: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规定“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请严格执行。同一设备同一时期的多块盲板作业票,可以使用同一张盲板图。

邓*光

于2年前留言:

中专学历不是化工专业可以从事基础化工工作吗

回复:
您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要求: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非化工专业的中专学历人员不得担任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更不得担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

李*鑫

于2年前留言:

《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指南》(T/CCSAS 014—2022)有专家解读吗?指南中5.1.2 中 C项承包商安全计划书,这个计划书的具体内容应该包含什么?

回复:
您好!《化工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指南》(T/CCSAS014—2022)中5.1.2中C项承包商安全计划书主要是指承包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计划,以及以往项目的安全工作计划或安全施工方案等。

徐*巍

于2年前留言:

请问本人在四川乐山,想考取标准化评审人员证书,如何考取?如何报名?报名网址在哪里?

回复:
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请联系: 吕晓蓉 0532-83786961 马宇晗 0532-83786045

常*霞

于2年前留言:

老师好!2022年在西安、或者宁夏、兰州有标准化取证培训班吗?

回复:
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请联系: 吕晓蓉 0532-83786961 马宇晗 0532-83786045

杨*勇

于2年前留言:

请问怎么入危险化品品专家局

回复:
申请流程:登录“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在“服务平台”点击“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数据中心”→选择“专家端”进行“专家注册”→输账号、密码登录→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证件照、证书、课件等资料→提交审核。(申请链接: http://36.32.188.253:6019/dist/#/login?loginId=ZJ)

付*强

于2年前留言:

您好!请问安全评价师还在继续考试么?报名的网站是?

回复:
请关注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通知

史*云

于2年前留言:

你好,咨询下可以提供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的单位或部门名单在哪能看到,就是可以做DSC分析并出报告的。

回复:
第一批https://www.chemicalsafety.org.cn/article/yzrkq253gjynp89m 第二批https://www.chemicalsafety.org.cn/article/9m6v4nrqjgx2g8oy 第三批https://www.chemicalsafety.org.cn/article/0my9jlwqgx5l53rd

任*雄

于2年前留言:

您好,政策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当地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我想了解一下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政策解读,比如哪些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哪些项目需要满足上述要求?医药企业配套建设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是否按照上述政策要求,也要进入化工园区或者集中区?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中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

邹*伟

于2年前留言:

请问怎么能查到我是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

回复:
登录“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在“服务平台”点击“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数据中心”→选择“专家端”→“专家查询”

范*辉

于2年前留言:

HOZAP分析主席证书如何取得?

回复:
您好!报名学习协会HAZOP相关培训课程,完成课程学习后通过考试可获得协会颁发的相关证书。相关课程可关注网站 https://www.ccsazx.net/#/home/firstPage

范*强

于2年前留言:

您好,老师。2022中级安全工程师全程班有培训计划吗?

回复:
您好!协会后期将在“化危为安”培训平台上线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课程,敬请关注。 https://www.ccsazx.net/#/home/firstPage

唐*辉

于2年前留言:

<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意见>液氯气化器氯气出口温度不低于71,热水温度控制范围建议:75~85℃,而在最新的团体标准中没有热水温度要求了,可以不控制热水温度吗?只控制氯气出口温度不低于71℃,且不高于121℃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的关注与信任。请参考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发布的《氯碱生产氯气安全设施通用技术要求》第4.7条液氯气化有关规定,只要做到氯气出口温度不低于71℃且不高于121℃即可,无需对加热介质作出细化要求。

张*斌

于2年前留言:

请问GB50160-2018的规定,液化烃、液氨罐的液体充装系数不能操超过0.9。这一条款适用于全容式LNG储罐(10万方以上)吗?为什么?

回复:
全容式液化天然气储罐的液位设置可以参考《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6-2015)第5.3.2条,液化天然气储罐液位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于液化天然气储罐的最大充装体积流量,从最高操作液位上升至高高液位的时间不宜小于10min,达到高高液位时应联锁关闭入口阀门。(2)储罐低低液位应根据液化天然气储罐类型及罐内泵特性确定。

高*国

于2年前留言:

加油站提取安全费用吗? 原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适用“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请问: 1.本办法是否仍有效? 2.加油站属于“储存”企业么?本办法适用加油站吗?加油站提取安全费用吗?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的关注与信任。(1)财企【2012】16号文件仍有效;(2)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加油站属于零售业,门类F(表示服务业)、大类52(表示批发零售)、中类526(表示汽车、燃料等销售)、小类5264(表示机动车燃料零售),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属于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因此财企【2012】16号文件应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