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三函〔2010〕57号
辽宁、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部门规章的制订工作,合理界定实施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企业范围,在前期组织你省有关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工作培训的基础上,经研究,请你省分别组织对本辖区内3个地级市(具体名单见附件1)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情况进行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范围
此次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的范围重点是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02)的2个门类共18大类的行业类别(见附件2);其他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调研,由你省根据辖区内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科研单位、医院、学校等不在此次调研范围之内。
二、调研方式
我司组织编制了《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及其填报软件(网络版),请你局认真组织此次调研工作,指导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填报软件上报有关数据,经安全监管部门逐级审核后由你局提交我司。
三、有关要求
此次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行业多,要加强对此次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定联系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务请在2010年12月10日前完成调研任务。
附件2和附件3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危险化学品”栏目中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李运才,0532-83786561,郭宗舟,0532-83786593;裘凯栋,010-64463239。
附件:
1.开展调研工作的地级市名单 |
2.开展调研的重点行业类别 |
3.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情况调查表 |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