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宋*波

于10个月前留言:

你好老师: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对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主要有以下6项强制要求:其中(1)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这个系统装备和使用率以什么来考核?是否是设计有自控回路的调节阀必须投自动控制?

回复:
您好,1.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等要求,以及设计单位所设计的图纸,设置必要的自动化控制回路,装备必要的DCS自动化控制系统。(注意:该处为自动化控制,非安全联锁)。装备率考核标准以图纸以及以上几个文件中规定的的自动化控制要求为准。 2.设计的控制回路必须达到DCS集中控制,控制回路必须为自动控制。考核标准根据现场投自动的数据计算。

王*华

于10个月前留言:

使用天然气锅炉 生产蒸汽和发电的企业,需要执行GB30871吗?

回复:
您好,GB 30871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

张*庆

于10个月前留言:

老师 您好,请问: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但没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中控室值班吗

回复:
您好,不可以。注册消防工程师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范围为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消防设施操作员为岗位操作人员,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胡*军

于10个月前留言: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里面提到其他伤害是一大类还是指单一的其他伤害。如在办理工作票时涉及的危险因素写其他伤害,还是要把其他伤害具体到某类伤害,

回复:
您好,“其他伤害”是泛指,涉及到一大类伤害。办理特殊作业安全作业票时,“风险辨识结果”栏可以填写“其他伤害”。

周*保

于10个月前留言:

各位专家:我司是危化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不足50人,拥有自己的运输车队,目前已经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是否还需要给车队再配一名专职安全员,因为危化品运输和危化品经营是两个监管部门。

回复:
您好,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果是一家企业,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石*刚

于10个月前留言:

您好,请问,危化品名录第377项,有机过氧化物(2,5-二甲基-2, 5-双-(过氧化叔丁基)己烷),这种危化品名录中的过氧化物,第四行写的是含量小于等于77%,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即使含这种危化品量为1%甚至更小的混合物,也应判定为危化品?还是按照实施指南必须含量不小于70%才能直接判定为危化品?另外这第四行写的含量小于等于77%,对于含量大于77%该怎么判定呢?还有1条建议,建议这个留言台设计成可以上传附件图片等功能,以便于更直观的进行交流,谢谢!

回复:
您好,按照≤77%执行。

游*梅

于10个月前留言: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是什么时候出正式实施的

回复:
您好,请关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微信公众号信息。

石*刚

于10个月前留言:

您好,请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按此标准,聚烯烃装置造粒厂房内的操作室是不是就是不合规的?想了解下有没有整改完的案例?盼答复,谢谢!

回复:
您好,聚烯烃装置造粒厂房内的操作室需要拆除。

姜*谦

于10个月前留言:

请问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什么时候开始培训,有什么资质要求吗.

回复:
您好,请电询吕老师 15066881125。

许*用

于10个月前留言:

请问个人信息如何修改。

回复:
您好,什么个人信息?

许*用

于10个月前留言:

请问如何修改个人信息?

回复:
您好,请问修改什么个人信息?

李*江

于10个月前留言:

定期在洁净厂房进行臭氧消毒,封闭一小时。其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需要哪些?

回复:
您好,视厂房内涉及的物料、工艺和臭氧发生工艺情况确定。

尹*亮

于10个月前留言:

GB30871-2022中关于特殊作业的结束时间应该怎么填写,是在办票时按理论时间填写,还是按实际结束时间填写,如果实际施工时间超过理论时间(以特级动火8小时为例)是需要停工先办票在施工,还是施工的同时在补办作业票,作业期间中断时间是否也计算在实际施工时间。谢谢。

回复:
您好,1.GB 30871-2022提供的动火作业票样中“动火作业实施时间”中的结束时间应该填写作业实际结束时间;当然“动火作业实施时间”中的结束时间也可以填写为计划作业结束时间,但此时安全作业票中应再其他位置填写实际作业结束时间。2.如果估计到在动火作业票有效期到期前动火作业工作不能完成,应在到期时间点前重新申请开具新的动火作业票,新作业票应在原作业票有效期内完成审批,则作业可以不停止继续作业;否则动火作业票到有效期后只能停止作业,办理完新的安全作业票后再重新开始作业。3.因为动火作业期间的中断时间很难在作业票中准确记录,所以作业期间可能存在的中断时间(如就餐时间等)应包含在有效期内。

张*通

于10个月前留言:

化学品协会的专家老师您好,请问工业过氧化氢是酸性还是碱性?目前SDS等官方资料无法查证。

回复:
您好。中国中化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工业过氧化氢的pH值范围为3-5,其他单位提供的pH范围有2-4的。考虑到稳定性和减少分解的风险,工业过氧化氢的pH值范围是2到5,属于弱酸性。谢谢!

蔡*富

于10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们是合成氨生产企业,近期我们企业获悉新修订了《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里面第30项第2小条,明确说:液氨球罐至装卸车设施的距离必须大于35米。参照标准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这个装卸车设施是指的汽车装卸站嘛?因为在石化规上面6.3.3条表下面的注释中,说明液氨储罐间的间距按照液化烃执行,与其他设施的间距我们一直按照乙类液体进行的设计,液化烃与汽车装卸站要求35米,乙类液体与汽车装卸站的距离要求15米,两者差距较大。我想请问老师,液氨球罐与汽车装卸站的距离能否执行乙类液体。

回复:
您好,装卸车设施是指的汽车装卸站。液氨可按乙A类可燃液体考虑。

杨*栋

于10个月前留言:

最近出的《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第30条,(1)液氨球罐(100m3~1000m3)到甲类 生产装置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2)液氨球罐到装卸车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 35m。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显然是将液氨作为液化烃。 而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只有在6.3.3条,液氨罐间的防火间距按液化烃;根据3.0.1条文说明表2,液氨是列入乙A类可燃液体。可见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乙A类可燃液体确定。 建议回归《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的原要求,否则将会给许多现有企业造成矛盾和困扰。

回复:
您好,装卸车设施是指的汽车装卸站。液氨可按乙A类可燃液体考虑。

陶*欢

于10个月前留言:

协会专家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甲类仓库和安全设计专篇与现场不一致的问题。 1、我公司为一家一般化工企业,在竣工试生产前按计划租赁出租方一间甲类仓库用来储存危化品物料,但在试生产前发现仅租赁一间甲类仓库满足不了原辅物料的储存要求,由于目前《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定稿,这种情况下再增加一个甲类仓库需要走什么手续?可否让设计院出变更说明? 2、甲类仓库内的危化品(200L塑料/金属桶;吨桶等包装形式)可否用托盘垒两层贮存?

回复:
您好,1.贵公司如果尚未验收,可以按照如下两个方案处理:一是重新变更原三同时的手续,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第十六条要求,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贵单位新增甲类仓库属于第一种情况;二是以新建项目的名义,履行新上甲类仓库的“三同时”手续。如已验收,只能采取第二种方案。 2.按照《危化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6.2.2条要求,除200L及以上的钢桶、气体钢瓶外,其他包装的危险化学品不应直接与地面接触,垫底高度不小于 10 cm。第6.2.3条要求,堆码应符合包装标志要求;包装无堆码标志的危险化学品堆码高度应不超过3m(不含托盘等的高度)。

左*右

于10个月前留言:

专家好:我司采用“火票换电票“的动火用电模式。前段时间有检查老师在公司抽查一张动火作业票时提出:“动火作业票实际动火时间为8:41-16:40,火票关票时间为15:01,对应的临时用电票的开始作业时间8:51,两者(火票开始时间和电票开始时间)不同步”。意思是要求“火票开始时间和关联的电票送电时间一致”。请问专家:1、两者的关系是否有相关的解读;2、火票开始时间和电票送电时间有是否必须有关联;3、如果有关联的话,时间的先后是怎样合理?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10.8 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 规定用于动火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主要是考虑动火作业是相对风险较高的作业,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以防作业环境发生变化,临时用电线路及有关电气设备会引发人员触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实际操作过程中,动火与临时用电开始和结束时间不必完全分秒不差,在合理的情况下,按作业前后的顺序,临时用电作业与动火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可以间隔几分钟。

王*敏

于10个月前留言:

您好:一甲胺溶液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那么一甲胺甲醇溶液是否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请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要求,一甲胺[无水]、一甲胺溶液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结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有关原则进行判定,一甲胺甲醇溶液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罗*祥

于10个月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问一下,承包商在化工企业内进行检维修作业,哪些类型的承包商需要现场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法规出处是哪里?另外这样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是住建部门发的C证还是应急管理部门发的证?盼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承包商在化工企业内的检维修作业都需要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二十一)条要求,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现场安全交底的内容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涉及特殊作业的,企业还需指派特殊作业监护人,尤其是生产装置内及固有危险性较高的特殊作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承包商来指派。担任特殊作业监护人的人员应经过企业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特殊作业监护工作,由承包商来指派监护人,应确保监护人具备相应的监护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责任心。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3条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