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吴*鑫

于11个月前留言:

专家您好!咨询一下某企业取得无储存经营许可证,租用非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是否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谢谢。

回复:
您好!租用非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危险化学品,租赁单位和承租单位是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的要求,但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关联不大,应不适用该条款。

王*辉

于11个月前留言:

充电的手枪钻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区进行搭设脚手架和安装保温时属于动火作业吗?

回复:
您好!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充电的手枪钻”等非防爆工具,不属于动火作业。

徐*林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你好,我想询问一下,生产双氧水装置,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对现场气体分析,主要分析哪种类型的可燃气体。(蒽醌法工艺)

回复:
您好!双氧水生产过程涉及氢化,可以检测氢气浓度。工作液中以芳烃溶剂为主,涉及工作液的场所可以分析芳烃蒸气。

安*白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企业所有的岗位都要设置现场处置方案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回复:
您好!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20种。因此存在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岗位都应该建立现场处置方案。

李*群

于11个月前留言: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站在原油拱顶罐上四周有护栏但没有操作平台维修安全阀等设备算高处作业吗?需要带安全带吗?

回复:
您好!如果油罐顶部护栏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作业人员在罐顶正常作业时无坠落风险,则不属于高处作业。在罐顶的检修作业即使不属于高处作业,也建议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武*磊

于11个月前留言:

常压反应使用的搪瓷反应釜(夹套里是导热油加热),介质为室温硫化硅橡胶,是否为压力容器?

回复:
您好!请核实搪瓷反应釜夹套体积、设计压力,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附件A内容,判断压力容器等级。

李*全

于11个月前留言:

“生产装置不稳定时,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怎样定义生产装置不稳定?假如一条煤气管道有漏点,产权单位临时带压堵漏,并安排计划准备一个月后检修,这算不算生产装置不稳定?谢谢

回复:
您好!生产装置不稳定是指生产装置出现偏离正常工况的非预期状况或装置发生非计划停车。非预期工况包括但不限于装置工艺参数发生大幅波动的调整、安全阀起跳、爆破片爆破、火炬系统异常排放、物料或能量意外释放等突发状况等;非计划停车包括但不限于因关键设备(关键机泵、压缩机、搅拌等)失效停机、供电及公用工程(水氮汽风)中断等导致的联锁停车、装置运行不稳定导致的紧急停车等。 您所描述的场景属于物料意外释放突发状况,是生产装置不稳定运行中的一种状况,且带压堵漏后的装置准备一个月后检修,装置在这一个月的运行属于带“病”运行。

黄*顺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现阶段企业风险管理是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以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为分析对象进行风险评价,还是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的以分析单元为对象进行风险分析?

回复:
您好!建议合理划分分析单元(生产及储运装置),分析分析单元内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

杨*森

于11个月前留言:

专家们好,我公司一液氨卧罐DCS液位设置。H:2800mm,HH:2850mm,其中HH为高高联锁值。化学品协会专家曾到我公司进行过检查,提出,要高高报警后再设置高高联锁值为2880mm。这样是否合适。高高报警与高高连锁值不是一回事么?

回复:
您好!没有明确标准,看设计意图和企业生产习惯确定。

沈*威

于11个月前留言:

请问现在企业都在使用电子票证,如果因为系统异常或故障而使作业票证无法按时结束作业(现场实际作业已按要求结束),造成作业时间超时的需要怎么处理

回复:
您好!如果完全是因为电子作业票自身系统故障或者技术故障造成,建议在系统设计中考虑此类特殊情况,在系统底层运行程序开发过程中嵌入经授权的权限,可针对此类问题进行线下记录并做好相关说明,或者在电子作业票系统中进行后期修正并做好相关说明。

钱*飞

于12个月前留言:

1. 在GB30871的动火作业有关条款中提及了,禁火区,易燃易爆区域的概念,我的理解,易燃易爆区应该是就是爆炸分区图中划定的区域,禁火区应该是比易燃易爆区大一些的区域(具体大多少,这个目前没有看到标准,可以由企业在充分评估安全后定义),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作业至少是一级(清除干净的除外),在易燃易爆区外,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至少是二级。 禁火区外可以不按GB30871实施。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2. 禁火区外的由企业自己定义,一般如电焊、气割有明显高温火花的作业,很多企业从安全管控的角度,自行定义为二级动火,其它如手枪钻,角磨机、电镐之类的就按普通作业来管控。我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3. 如果是企业自己定义的二级,周末与节假日是否需要升级,是否可以在企业自己的动火作业程序中说明这种情况不用升级?(因为我公司在丙类建筑上安装太阳能发电,周末进行施工,因为涉及到用角磨机时,会有火星,我公司就作为二级动火,但在周末的监管单位抽查中,提出周末没有二级动火,只有一级动火。 4. 作业监护人的要求在GB30871中未明确,按之前 的理解特级、一级动火,需要持续有人监护,人员离开,作业必须中止,二级动火只需有监护人定期巡查,不用持续监护,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确的,那同样的作业,如果周末二级动火需升级为一级动火,这个监护人需要持续在现场监护吗?(我的理解,升级是审批权限的升级,其它安全要求不用改变) 谢谢!

回复:
您好!1.部分内容理解不够准确。GB 30871中的“禁火区”即为禁止随意动火作业的区域,在该区域内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手续。GB 30871中无“易燃易爆区”这一概念,而是“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禁火区”包含的范围相对较广泛,一般企业将生产区和其他特殊区域全部列为禁火区,包括“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和“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动火作业为一级或特级动火作业,“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 “禁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可参照执行GB 30871。 2.首先企业应在全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准确划定禁火区。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GB 30871-2022中5.1.1的要求“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禁火区外其他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可由企业可参照GB 30871-2022自行确定管理方式。 3.首先企业应在全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准确划定禁火区(核实“丙类建筑”是否属于禁火区)。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GB 30871-2022中关于动火作业升级的相关要求。禁火区外其他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可由企业可参照GB 30871-2022自行确定管理方式。 4.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不管哪一级别的动火作业,作业全过程均需要有监护人持续进行监护;此外,动火升级管理不仅仅是审批权限的升级,也是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升级。

钱*飞

于12个月前留言:

我公司由二部分主营业务组成,其中一部分为危化品生产行业为油墨生产与制造(耗材),另一部分是专用设备制造(油墨是配套这个设备使用的),想了解,是否因为我们是危化品生产企业,专用设备制造的车间也必须按GB 30871实施,目前有检查人员提出,在专用设备制造车间(非易燃易爆区),使用手枪钻、电镐、切割(非气割),之类的作业活动,也必须按动火作业来实施,是否合理。另外,专用设备制造过程每天有几十台机器需要测试,还有些如电铬铁、电动装配工具等都是在现场的插座上拔插的,有检查人员认为这个也要按临时用电来管控,个人认为,临时用电应该是针对检维修过程中使用的临时的检维修工具,而不应该将生产设备的用电作为临时用电来管理,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回复:
您好!如果贵公司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那么企业应该严格按照GB 30871-2022的要求开展特殊作业管理。如果贵公司专用设备制造车间划定为禁火区,则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动火作业管理。 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用电不属于临时用电。

张*耀

于1年前留言:

协会专家,老师:高风险作业许可票(纸质)可以使用手签章代替手签字么?部分作业人员穿戴防护服装或现场实际,不便签字。批准人可以使用手签章代替手签字么?

回复:
您好!GB 30871未对此做出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应尽可能避免使用手签章代替手签字,必要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是手签章的所属人使用非他人冒用。

张*源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高处作业水平生命绳的设置有国家标准吗,有什么要求?

回复:
您好!有关高处作业水平生命绳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等要求请参考《坠落防护 水平生命线装置》(GB 38454-2019)。

黄*飞

于1年前留言:

您好 受限空间是要求持续检测,2小时记录一次,但实际操作中 我们上午10:15记录第一次分析结果,并完成票证的审核审批,下午13:05记录第二次分析结果,两次记录的时间间隔超过2小时,但是上午11:30-13:00属于休息吃饭时间,停止作业了,针对这种情况,这个票证是不是就不满足 2小时记录一次这个要求了

回复:
您好!该情况不属于记录时间间隔超过2小时的情况,但应在作业票中作出在11:30-13:00期间停止作业的相关说明。

刘*雷

于1年前留言:

各位专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中要求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它反应工艺危险度 2 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 3 人以下 。 具体理解:硝化、加氢、氟化、氯化工艺的工艺危险度未达到2级,可以不作此要求。是这样吗?

回复:
您好!这里含有两个要求:1.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 3 人以下。2.其它反应工艺危险度 2 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 3 人以下。

高*亭

于1年前留言:

您好,关于卡尔费休有个问题咨询,34820的库伦法阳极液成分中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氯仿成,那对应的34820库伦法阳极液是否需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回复:
您好!需要。

崔*伟

于1年前留言:

请问一下:公司危险化学品储罐一用一备,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时公司危险化学品最大存储量是算在用储罐的储存量,还是连备用储罐的储存量也计算上

回复:
您好!备用储罐的储存量也要计算在内。

李*哲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在施工中使用千斤顶、滑轮、麻绳等轻小型设备需要开具吊装票吗?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附录B规定:吊装质量小于10t的作业可不办理《吊装票》,但应进行风险分析,并确保措施可靠。

张*华

于1年前留言:

各位专家,您好。我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排查出压缩机放空管道及安全阀放空管道低于建筑平台未超过标准规范要求的: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公司设计初期未设置火炬系统,现拟新增火炬但安全间距不足,想咨询下专家,在未设置火炬系统的情况下,我司放空管道及安全阀的排放筒(管道)能否直接按标准要求(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0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8.8的要求,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升高相应排气筒(管道)?以完成隐患整改。

回复:
您好!按照《石油化工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5.5.11条要求,受工艺条件或介质特性所限,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间歇排放的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10m以外斜上45°的范围内 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②由于该问题内未明确具体介质名称,需根据环保标准确认是否允许直排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