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国标30871-2022中对吊装作业有一条款:9.2.2 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咨询下老师,条款中吊装场所是指吊装作业区域吗,请老师具体解释下,谢谢!
刘*文
于1年前留言:
,干粉灭火器(新购买的,压力正常,刚出厂的合格产品,假设是2023年5月生产的),投入企业现场安放后,在压力正常、筒体完好的情况下,首次维修应该按照哪一年来维修? GB50444-2008,第5.3.2条已废止,有部分人认为 依照GB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里边提到废止的50444里边第5.3.2 是 废止的是条文强制属性而非条文内容;有部分人认为是废止的就是条文内容,不再执行出厂5年首次维修后2年;有部分人认为要按照团体标准T/CPQSXF003-2023第4.4.2.2出厂3年首次维修2年执行。GB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里边没有明确指出灭火器出厂和首次维修年限要求。请问这种涉及到一线实际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怎么做?
戢*龙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纯气体二氧化硫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表3.1.1的乙类第3条说明,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可以划为乙类,而二氧化硫既具有氧化性又具有还原性,是不是说二氧化硫就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呢?还是说其不燃烧不爆炸无闪点,属于戊类?请老师帮忙分析一下,给个合理的定性,谢谢!
罗*祥
于1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生产装置、系统已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此时人要入釜内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进入的原则,请问此时如果使用非防爆送风机往设备内通风,因使用的是非防爆电气设备,那这种情况需要为这个风机办理动火作业票吗,盼回复,谢谢!
黄*超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底前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个问题请教:本科环境工程专业毕业,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担任公司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上述专业要求?
朱*民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再制药过程中最后需要回收作为溶剂的二氯甲烷,但是作为溶剂的二氯甲烷会附带z一些前端制药工艺中产生的臭味物质少量二甲硫醚(整个体系是二氯甲烷、水、少量臭味物质二甲硫醚),因此考虑用一定浓度如20%多浓度的双氧水滴加将二甲硫醚这个臭味物质去除,最终随着二氯甲烷里的废水就排掉了。其实就是除一下臭味,环保处理用。请问这个算危险工艺吗?
常*圆
于1年前留言:
各位专家好。贵单位参与起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于2019年实施,其中对同一类防护目标的风险基准分为新改扩建和在役两个值。以某新建装置--一类防护目标为例,其建设前采用3E-7基准进行分析无异议,但在其验收投产后是该用3E-7还是在役的3E-6呢?对于同一装置的风险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该怎么选择基准值? 还是说所谓的新改扩和在役是以标准实施日作为分界线,在2019年3月后新改扩的都按3E-7,即使其验收投产后也用该基准?
樊*国
于1年前留言:
问题一:化学品工艺管道的末端有阀门加盲板,生产过程中该盲板安装或拆除是否应按GB30871中的抽堵盲板作业要求进行管理?问题二:液化烃球罐开罐检测前,拆除储罐与管线之间的一个短接,进行能量隔离并在管线端加盲板,这个作业是否应按GB30871中的抽堵盲板作业要求进行管理?谢谢!
王*冉
于1年前留言:
我单位于2014年建站,经正规设计,但设计单位资质为乙级且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实施)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的要求。2023年安全评价报告中总平面图布置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工艺流程由甲级资质单位出具,是否可以视为符合要求。
曹*兴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 请问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设备上同时开展打磨和焊接动火作业,打磨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焊接人员持有特种作业证,能不能办理一张动火作业票,两人同时开展作业?还是必须分别办理打磨动火作业票和焊接动火作业票?
史*男
于1年前留言:
液化石油气是否应该使用丙烷的压力表?还是普通的单表减压阀就行?有没有那个标准规范有明确规定的,谢谢!
姜*培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的【新标解读⑩】应重点关注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哪些变化中写到“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是允许的,但必须要先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合格。” 请问这是否意味着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防爆等级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时,可以不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即直接办理临时用电票即可进行临时电工作?
陆*意
于1年前留言:
专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根据gb30871-2022中对于动火作业的定义,在化工企业禁火区工人使用锯弓人力锯开钢管,是否属于动火作业的范畴?
王*鹏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公司维修时使用气割和气焊,目前氧气与乙炔各有独立的库房。氩气暂无独立库房,存放在氧气库房中,是否可行?谢谢。
王*锐
于1年前留言:
你好,请问使用氯化亚砜的生产就是氯化工艺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定使用氯化亚砜不属于氯化工艺。
王*宁
于1年前留言:
GB30871第3.4条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者炽热表面非常规作业。炽热表面有没有相关的温度要求,多少摄氏度算炽热表面?企业日常检修使用的手持钢锯作业是否属于动火作业?谢谢!
王*军
于1年前留言:
关于高低压电工高处作业需不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的问题请教:网上有回复“《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规定的培训考核内容中,包含了登高安全用具及其使用、架空线路安装、登杆作业基本技能等”不需要再考取“高处作业证”,如果该电工高处作业不是从事电工执业范围内的工作而是从事焊接工作(同时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需不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
李*准
于1年前留言:
请问,公司开了一张特级动火作业,4h完工,接着又在同一楼层开了一张特级动火作业(作业内容不同),临时用电可以不办理完工验收,接着用于第二张动火作业吗?
朱*林
于1年前留言:
RTO系统在线LEL设备校准,厂家对车间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后期由车间自行管理校准标定LEL,由于设备的特殊性目前无法外检,不能提供计量器具检测报告,公司将其作为安全设施进行管控,定期标定并纳入年度维保计划内是否可行。
姜*培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之前您回答某个问题时曾说过如果”用电人“也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电工,则”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可以由企业电气部门有关负责人一个人签署。而回答另一个问题时又表示若作业负责人不参与作业、且经过了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担任监护人。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上监护人、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这四个签字栏可以由同一人签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