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近期蚌埠市连续发生2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通报指出,7月13日10时20分许,位于蚌埠市禹会区的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停产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1起爆鸣事故,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经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该公司对氨基苯酚装置区的3号原料釜(该釜为压力容器,位于膜过滤器前端,为氢化反应缓冲罐),外协施工单位江苏鑫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名施工人员在拆卸螺栓、打开3号原料釜人孔盖板时发生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3号原料釜存有氢气,外协施工人员在打开人孔盖板时,氢气与空气混合,被铁质工器具撞击产生火花或人体静电引发爆鸣,冲击波导致1人在人孔处作业平台死亡、1人掉落在高差约2米的下层平台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外,2019年6月28日,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区内的安徽麦琦化工有限公司淮上分公司发生1起窒息、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该省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持续深入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对化工园区(集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停产半停产、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以及近年来发生过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或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地区、企业进行暗查暗访,突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整治企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存在的“三违”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做到不达标、不复产。此外,还要严肃事故调查,真正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依法严肃查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线索,倒查事故背后的问题,不论涉及到任何人、任何单位,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