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浏览: 3385 发布于2016年10月31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 33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682.22 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山沟煤矿在超层越界违法开采区域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违规同时向多个作业地点供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违章“裸眼”爆破产生的火焰引爆瓦斯,煤尘参与了爆炸。事故的间接原因有:1.长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金山沟煤矿未取得探矿权,2013年 5 月以来,擅自组织 K13 煤层钻井地质勘查工作,且在超过采矿许可证许可范围的 K13 煤层长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2.违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金山沟煤矿未组织爆破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爆破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3.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不落实。金山沟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配备矿长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空岗。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金山沟煤矿向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全面、不真实,隐瞒了超层越界区域情况。拒不执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求退出越界区域的指令,擅自启封已经验收的封闭墙,继续违法施工、生产,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停止一切采掘作业等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