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在安全生产调度会上提出,要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机制,依靠专家的力量,让专家有足够的时间深挖细找、解剖“诊断”企业的事故隐患,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改变外行查不出隐患、内行不深入同样查不出隐患等情况。
这种制度非常切合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我们知道,保证安全生产的、也是我们必须要遵循的约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二是关于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法律法规是制度层面的约束,是宏观的;企业具体可能存在哪些危险、如何防治,一般都是规定在标准和规范当中。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都是在标准规范运行过程中提炼出来的,都是成熟的经验做法的有机归纳和总结,或者是约束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手段。标准和规范都是安全生产战线各位专家、前辈学者的智慧结晶。利用专家们的丰富经验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是从根源上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做法。
目前,全国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普遍不高,很多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应付、侥幸等心理,绝大多数企业做不到主动加大投入、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这就需要我们各个专项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和服务、指导甚至是惩治。但是,与企业的数量、安全生产水平相比,目前各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力量明显不足,现状是执法和管理人员少、安全专业人员少、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人员更少,这些现实情况也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借助专家的力量。
近年以来,一直有网友戏称专家为“砖家”,是因为很多专家名不副实。因此,我们在选择专家时一定要注意专家的质量。要多从设计院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大型企业的各类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经验丰富的操作工人中选拔。
当然,我们也不应该对专家盲目信任,专家来自不同的企业和岗位,其能力和水平也受到地域、环境和人文等因素影响,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看待专家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在依靠专家查找隐患的同时,也应该有紧迫感和压力感,本应该是我们自身的业务职责,是我们必须要具备的能力,却要依靠专家来实施,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种情况要在实践中逐步予以改善,要抓紧机会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摆脱这种尴尬境地。
(评论员黄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