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奥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21”一般中毒事故
浏览: 3607 发布于2018年11月21日
2018年11月21日14时50分许,位于黄岛区临港管区内,青岛奥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进行拆除排水管道混凝土堵块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在污水井内中毒昏迷,现场人员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救治无效,于次日9时50分医院宣布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违规用氧气进行通风,未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进入污水井内清理水泥堵块时,东侧污水井内污水携带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事发污水井并逐渐蓄积,导致施工人员中毒昏迷,在救援时,未佩戴相关应急救援器材,盲目施救,导致其中毒昏迷致死。事故间接原因:1.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排除污水井内存在中毒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未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2.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失,未制定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