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12·22”一般其他爆炸事故
浏览: 3438 发布于2016年12月22日
2016年12月22日9时30分,位于大岭山镇水朗村的东莞宏盛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事故,造成4人受伤,其中2人因伤势过重,于次日下午14时许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7.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管道内残留着可燃易爆的木质粉尘,拆除工程的施工人员在作业前没有清理干净后就开始进行切割拆除作业,使用可产生高温及火花的电动切割工具进行动火作业,造成管道内粉尘产生阴燃,在吊车起吊过程中,管道内残留的粉尘扩散形成粉尘云,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间接原因:1.拆除工程作业方对于存在较大燃烧爆炸隐患的拆除作业认识不足,事前未编制施工方案,仅凭经验工作,未充分认识到燃爆事故的可能。2.拆除作业的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安全意识不强。3.拆除作业工程组织人,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对象风险分析不足,现场的可燃易爆粉尘没有清理或进行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