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在安全生产调度会上提出,排查安全隐患,外行查不出隐患,内行不深入同样查不出隐患。必须依靠专家,让专家有足够的时间深挖细找、解剖“诊断”,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机制,无疑这是一个排查整改隐患的好机制。
但是,专家查隐患,需要有一个顶层设计,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是专家的认定问题。什么样的人才是专家?专家的工作水平、工作态度怎么样?在以前的工作实践中,有时候请的专家一言不发,有的专家理论水平很高,但实际排查隐患的能力却不敢恭维,甚至有的专家只是不知道怎么成为专家的“砖家”。这就需要总局出个标准,以明确专家的资质认定问题。
二是专家的工作机制问题。请专家怎么请,由什么单位请,查出隐患后怎么办?是直接与企业领导讲还是向安监部门汇报?这也应该由总局来加以明确,建议是不是成立一个安全生产专家协会,制定出有关的章程及要求,明确专家职责,提高专家的地位,保证专家不受任何干涉,独立发出自己的安全声音,让专家没有任何顾虑地排查隐患。
三是专家的报酬问题。专家水平高不等于觉悟高,就是觉悟高也不能因为他的额外工作让其自掏腰包,所以请专家就涉及到一个资金问题。专家的报酬怎么付、付多少?以什么为标准?是按天算还、按年算还是按次数算?这也应由总局出一个标准,即使不具体到各个地方,至少也要有一个总体的框架,既不能因为报酬太低请不到专家,也不能因为报酬过高产生腐败问题。
所以,建议总局出一个请专家查隐患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朱从耀 王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