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2•8”闪爆事故
2015年2月8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过程中发生较大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8.8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检修作业时,酒精车间对醪塔整体蒸汽吹扫置换不彻底,没有彻底隔绝与醪塔相连的工艺设施,残余酒精蒸汽或醪液发酵生成的沼气在醪塔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检修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拆卸并递送塔板,工具与塔板、塔板之间或塔板与塔壁发生碰撞产生火花,引起醪塔上部空间闪爆,导致醪塔顶部的除沫板坠落,砸伤20m平台上的4名作业人员并致坠落。
安徽铜陵恒兴化工公司“2•8”溶剂罐燃爆事故
2017年2月8日,安徽铜陵恒兴化工公司溶剂罐发生燃爆事故。该公司为准备恢复生产,从2017年2月4日起,利用蒸汽对溶剂油罐内物料进行加热升温。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加热蒸汽管道上的一道阀门未完全关闭,造成罐内溶剂油温超高,溶剂油汽化导致压力增大,汽、液态溶剂油从罐内喷出,遇点火源引起燃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