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新天字味精有限公司“12·28”死亡事故
浏览: 3948 发布于2019年12月28日
2019年12月28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旧馆镇的湖州新天字味精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200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公司员工未按照公司《设备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的规定及时将不能处理的问题报告检修责任人处理,在发现升降机被味精袋和装载着味精的托盘卡住后擅自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不慎坠落至升降机底坑导致死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1.湖州新天字味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有效督促单位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有效管理,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的不安全作业行为;三是味精车间安装的简易升降机不符合《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 28755-2012)的规定,未设置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四是对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2.湖州新天字味精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湖州新天字味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未能有效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