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刘利民副理事长、樊晶光秘书长参加《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会
来源: 未知 浏览: 3039 发布于2008年08月21日
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已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为更好地促进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针对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的特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08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召开《指导意见》(初稿)讨论会。讨论会由总局危化司司长王浩水主持。危化司副司长刘强、二处处长牛开建参加了会议,协会副理事长刘利民、秘书长樊晶光受邀参加了讨论。
会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与会人员就如何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准入、落实两个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本质安全、加强应急管理、提高救援能力等发表了意见。会议认为,《指导意见》应突出对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等危险工艺的安全监管。
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将对《指导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