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晚,四川省泸州闹市的摩尔玛商场发生了一起天然气爆炸燃烧事故,造成4死40伤,商场2楼及平台下方的部分楼板坍塌,平台地面有许多裂缝,部分连接处隆起,现场及周围街道一片狼藉。
该起事故不仅给商场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给商场附近的公众带来了严重的害。
2014年1月3日从泸州市江阳区政府新闻办获悉,“12•26”泸州市江阳区摩尔•玛商场爆燃事故的直接原因查明,系当晚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工人在商场大门外进行管道维修时,错将中压天然气管道与商场废弃天然气管道碰接。送气过程中,天然气泄漏至商场负一楼,遇用电设备发生爆燃。
事故直接原因虽已查明,但是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的地下还埋有多少天然气废弃管道,难道废弃管道都不进行处理吗?一次次燃气爆燃事故在警示我们,查处安全隐患还必须从自身做起。
何为安全隐患?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为燃气供应企业如果不将废弃管道从地下挖出,势必会造成处置现使用管道问题时,发生错接。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问题。我想燃气供应企业不会不懂,不会不知道。
但是为什么在埋置新管道时,没有对废弃管道进行处理?
笔者认为,一是对废弃管道长期埋在地下的危害认识不足,总认为无所谓不会出事;二是对查处事故隐患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明确责任人、明确处理时限、投入资金等。
面对一次次燃气爆燃事故,无论监管部门,还是燃气供应企业,都应从自身做起,开展扎实有效的隐患查处工作。
一、要明确责任范围,对自身责任范围内的危险有害物质、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造成事故的地段进行逐一摸排排查,提交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
二、明确查处时限。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事故隐患整改提出的五项要求,明确具体的期限。如果在一周内处理不了,应制定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
三、要舍得事故隐患整改投入。隐患整改要到位,必然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企业负责人在处理隐患方面,往往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整改期限,在他们思想深处往往有这样一笔“账”没有算清,没钱怎么改?但是他们从来不这样想,如果因隐患整改不及时,发生事故会给自身和公共安全带来多大损失。是不是出了事故就有钱了,往往会因小失大。
四、查处隐患要有处置方案。燃气属于一种危险化学物质,遇到积气、火星,就会发生爆炸。所以在处置隐患时一定要事先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程序和操作步骤,切忌盲目处理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五、要有责任感。对待安全生产监督或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隐患,我们一定要有责任心和责任感,一定要从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上,认清隐患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在第一时间内拿出处理方案和行动计划,保证隐患查处具有时效性。
隐患生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隐患一日不除,人们难以平安。查处隐患我们应从自身做起,从我做起!
(吴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