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一场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相关的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安监总局、相关省市安监局、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以及一些安全设计研究院、高校、石化企业人士出席了会议,为的是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
安全标准体系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为主体,以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相互联 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而构成的一个整体,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依据,也是政府监管部门安全检查的参考。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上至国务院、安监总局,下 至相关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近一年来一直在持续推进安全标准的整合工作,这是因为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
推动标准精简整合
据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副总工程师程长进介绍,安全标准的整合工作源起于去年国务院下发的一份文件。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 改革方案》,部署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于同年8月 由国务院下发;国家标准委则根据《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价原则》,完成了对665项强制性标准和72项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分析评价工作,并于 2015年11月24日下发了《关于征求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处理意见的函》。
本次标准系统的改革,主要任务是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政府 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和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 准。
“总体上是要对强制性标准进行整合精简,但根据专业原则,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化工工艺相关标准,应保留标准强制属性;涉及化学品分类、标签、鉴定,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储存、危险源辨识管理等方面标准,保留强制性。”程长进说。
到了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整合被正式纳入国家安监总局的工作计划,一系列文件陆续出台。
3月10日,安监总局出台《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保留一批强制性标准,构 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体系;4月22日,安监总局出台《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其中与危险化学品管理 与技术相关的制修订标准共有6项;5月20日,安监总局又出台了《安全生产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要求重点解决现有安全生产推荐性标准交叉、矛盾 和滞后老化等突出问题,为推动推荐性标准向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奠定基础。
“5月26日的研讨会对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分标委归口管理的16项已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15项已计划的强制性国家标 准、35项已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10项已计划的强制性行业标准等进行了充分的研讨。”程长进告诉记者,依据标准整合精简方案,每位专家从制定标准的必 要性、目的、适用范围、技术内容等方面,对标准逐项进行了技术评估,分别提出了保留、修订、整合、转化、废止等建议。
重叠矛盾弄晕企业
政府文件不断出台,在业内的专业人士看来,那是因为行业的安全标准已经到了不得不整合的时候了。
“石油化工行业要执行的安全标准有近2000项,涉及防火防爆、泄漏检测、储运安全、静电雷电、作业安全、变更管理等方方面面。”中国石化青岛 安工院高级工程师于风清向记者表示,这些标准来源复杂,有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分标委的,也有来自中国石化联合会的,还有来自质监总局、公 安部的,难免出现交叉重叠、矛盾冲突的情况。
独山子石化炼化生产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韩文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我国石化行业的安全标准数量不少,但成套性、系统性差,显得支离破 碎。而且,这些标准政出多门,各相关领域一直以来处于专业条块分割状态,缺乏统一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未能形成完善的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体系,导致我 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较差。
据了解,我国石化领域安全标准的起草单位一般由专门的科研单位构成,另外还包括一些大学,以及很少一部分协会和企业。比如,《缺氧危险作业安全 规程》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与江苏省科瑞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联合起草。
韩文辉说:“由于标准出自多个行业或部门,加之编写过程中相互协调、支持和衔接等方面存在不畅,导致多个标准雷同重复、要求不一致、内容不全、缺少详细的解释和相互衔接等问题,从而使得标准的指导性降低。”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经理葛安卡认为,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叉重复、相互矛盾等问题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执法尺度不一。因此,必须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
“长期以来,管理层和各级标准化组织把标准数量的增长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和衡量业绩的准则,求量不求质,造成了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求脱节、标准质量低、适用性差等一系列后续问题。”于风清分析道。
对此,于风清认为,由于标准制定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可通过充分调研决定申请标准是否为社会所需;通过后续的审查来保证标准的质量问题,如果发 现制定单位有应付心态,求量不求质,则给予惩罚。同时,需要借鉴美国经验,一方面,建立自愿性标准体系;另一方面,在以安监总局为中心的安全监察体系中, 需要对标准法规适用性进行客观调查,并保证独立性。
据介绍,美国民间行业协会组织制定标准过程中,各利益方(包括企业)共同参与。“这相当于自己为自己服务,就不会出现不负责任、不求质量等问题。”于风清说。
标准老化削弱指导性
与此同时,标准制修订工作缓慢,部分标准老化、内容过时,也是标准化工作迫切需要深化改革的一大原因。
据介绍,标委会确定推荐立项的国家标准要过一年甚至两年才能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安全标准通过分标委审查之后要过一两年才能发布。
于风清建议缩短标准的制修订周期。“国外标准平均修订周期在5年以下, 如《喷漆和喷室标准》(NFPA 33)修订周期平均3.2年, 《浸涂工艺过程标准》(NFPA 34)4.6年, 《关于烘炉和加热炉的设计、设置及装备的标准》(NFPA 86)修订周期平均3.5年。最短的标准修订周期甚至仅为一年,如美国《联邦法典》第29卷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每年修订一次。”于风清说。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的标准一年可以做几次修订,而我们的标准规定至少5年一次修订,就这样许多标准没有根据要求及时修订。”韩文 辉介绍说,如GB1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已17年没修订,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 则》已超过20年没修订,SH3047-19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也已经23年没修订了。
韩文辉还表示,目前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缺少统一的整体框架结构,如未按类别、行业、部门等进行定期的分类统计和汇总,不便于定期进行查找、检查、整合,难以进行相互监督检查及评审,同时也就缺少了统一的日常监管、维护、更新和改进。
“如果没有统一的安全标准,重视安全的企业可能投入很多,不重视安全工作的企业可能投入很少,这样生产成本的差距就很大,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竞 争。而且有的标准在编制时吸取了一些事故教训,相关企业如果按照标准要求去做,就可以防止事故发生。就是说,安全标准确实可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于风 清说。
“所有的重特大事故都存在本质上、设计上的缺陷,而如何避免这些缺陷,在国内或国外的标准规范上几乎都是可以找到答案的。”韩文辉表示,“因此,科学合理地整合安全标准,对标准指导性作用的发挥意义重大。”
程长进向记者介绍说,根据整合进程,今年底将由国家标准委和安监总局发布需要废止、转化、整合、修订的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据此编制新的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