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市应急系统加大化工及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研判,紧盯关停化工企业、危化品纯票据经营单位等,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全面开展扩线反查,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强化执法震慑效应。目前通报5起危化品领域典型案例,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再上“紧箍咒”。
非法经营危化品案
危化品纯票据经营单位
宜兴市新建镇国忠工业气体供应站为危化品纯票据经营单位,只能进行票据贸易往来,该单位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在一间废弃小学内储存14瓶二氧化碳(危化品序号:642)、4瓶乙炔(危化品序号:2629)、7瓶氧气(危化品序号:2528)、8瓶氮气(危化品序号:172)。
其行为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市应急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带储存的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化品,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储存危化品案
关停化工转流通单位
江苏金特耐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博化工有限公司均为关停化工转流通单位,厂区无危化品专用仓库,经营范围仅是一般化工产品。因疫情影响,2家企业将委托第三方加工的危化品原料储存在厂区非危化品仓库,江苏金特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储存无水乙醇(危化品序号:2568)3桶、环氧丙烷(危化品序号:979)11桶。宜兴市金博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储存NP-10(即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危化品序号:1726)25桶、甲醇(危化品序号:1022)100kg。
危化品使用单位
宜兴市高塍新兴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到危化品硫酸,未将硫酸(危化品序号:541)16桶储存在危化品专用仓库。
危化品经营带储存单位
宜兴市高晶化工有限公司领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明确,许可范围内的危化品仅能储存在450.1㎡的甲类仓库,其现将氢氟酸(危化品序号1650)、正磷酸(危化品序号2790)、氢氧化钠(危化品序号1669)、硫酸(危化品序号1302)、盐酸(危化品序号2507)等危化品储存在乙类仓库,不符合储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