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天顺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8·15”触电事故
浏览: 3208 发布于2017年08月15日
2017年8月15日9时许,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沙路670公交总站门口,小汤山站机场路105和106电线杆之间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未穿绝缘鞋和未戴绝缘手套,右肩斜扛着不锈钢伸缩直梯在10kv高压线下行走过程中(《通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YD5201-2014》第 4.3.9 条明确规定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危险范围内,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触电倒地、死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1.中天顺达公司未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中天顺达公司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