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将(惠阳)电子有限公司“3·23”硫化氢中毒事故
浏览: 3912 发布于2019年03月23日
2019年3月23日23时许,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辖区的统将(惠阳)电子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发生一起工人在处置化学品泄漏时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的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一、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泰得裕环保公司污水处理操作工人黄井永违反危险化学品使用规定,在安装储罐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泄漏围堤等防护措施;在地面与地下有机废酸池存在直通孔洞的情况下,使用硫化钠溶液,造成化学禁忌物混存,在储罐破裂发生泄漏后,硫化钠溶液从孔洞流入有机废酸池,发生化学反应后产生大量有毒硫化氢气体,硫化氢气体经地下有机废酸池排气格栅扩散出来,工人黄井永、付春生在处置泄漏过程中,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导致其二人吸入有毒的硫化氢气体,最终造成黄井永死亡、付春生受伤。(二)间接原因1.泰得裕环保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未对工人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没有把有限空间作业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作为培训内容;未制定废水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未组织工人开展废水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和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未向工人发放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及时发现、制止泄漏处理作业工人违规操作。 2.统将电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本单位有限空间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价、管控不到位,对发包项目未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未定期进行检查,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制止泄漏处理作业工人违规操作。3.水口街道安监所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不够到位,未及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监督检查工作不细致,隐患排查不彻底。 4.区环保分局执法大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对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检查不够全面、不够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