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必须要让生产单位“照镜子”。各生产单位是践行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岗位和作业点。实现安全生产,重在防患于未然,定期为各生产单位进行“体检”,将发现的隐患扼杀在萌芽中。同时,为确保实效,提高安全意识,必须发动所有生产单位,结合行业实际,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自我查摆问题,及时发现隐患,迅速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必须要给安监部门“压担子”。目前,真正落实企业主体主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主要还要依靠政府部门监管。为此,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压,以责无旁贷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当下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各级政府部门主动下派安全生产暗访组,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深入企业一线,不掩不盖,勇于曝光,彻底杜绝安全隐患,这种做法很好,应该成为常态予以坚持。针对发展理念落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监管不到位的企业,各级部门要敢于担当,坚决查处。对于监管不力的部门,也要予以严肃处理。
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必须要请人民群众“作监督”。要多到矛盾中的地方听取诉求,发动基层力量查摆突出问题,将安全隐患放到“桌面上”,勇于把群众聚焦的问题“晒出来”,做到迅速整改。如果把安全生产工作比作一棵树,把安全隐患比作除害的话,那么真诚指出问题的群众就是给树木抓虫子的啄木鸟。只有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才能将安全生产的正能量传递到每个人心中,让长鸣的警钟真正发挥作用。
(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