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县江特锂业有限公司“10·29”坠落事故
浏览: 4075 发布于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10月29日凌晨2点19分左右,江西宜丰县江特锂业有限公司一名值班管理人员在粉矿仓巡查时发生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值班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潜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在巡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独自进入粉矿仓内(有限空间),且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有: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公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导致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差。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违规进入有限空间。3.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缺陷。公司实行的由工段长带班,负责全厂生产活动的制度不合理,因工段长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不熟悉整个生产工艺流程,在带班巡查发现问题时可能无法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不能很好调配全厂的生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