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厅〔2020〕14号)和《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安〔2020〕2号),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各市应急管理局对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第一批)开展了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复核,现将评估分级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请各地加强对所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结果的运用,认真制定和落实“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系统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化工园区高质量安全发展。各地要认真落实化工园区安全治理整顿有关规定,2021年年底前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年底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附件: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