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操作规程,使空气吸入系统-----
苯胺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化工区附近数万名居民及学生被紧急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达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2005年11月13日13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由于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发生爆裂,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硝基苯粗馏塔),引起T101塔、T102塔(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致使与T101、T102塔相连的2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2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号罐区内的1台硝基苯储罐、2台苯储罐发生燃烧。
事故发生后,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的物料供应,管线里的用料开始按相关操作程序向外转移,工人随后也有秩序地撤出厂房。公司领导迅速赶到现场,成立了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并组成现场灭火、事故调查、生产恢复、后勤服务等小组,分别开展工作。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共出动11个中队,各种消防车辆57辆,消防官兵287名。13日15时左右,事故初步得到控制。14日4时,在消防官兵全力扑救下,大火被全部扑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苯胺生产分两部分:硝基苯加氢气还原,粗苯胺精制及苯胺水回收处理。苯胺生产装置中的氢气柜、氢压机、硝基苯气化器、流化床反应器、氢气换热器等均处于正压操作。
造成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然沸腾并突然发生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爆炸事故发生也暴露出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劳动组织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