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中“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近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2021年会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向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强化专业安全管理的倡议书。牵住专业安全管理这个“牛鼻子”,必将对企业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首先,以“三管三必须”为指导,树立专业安全管理理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生命周期,是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如:管生产运行要保障工艺安全,管设备要保障设备完好性,管财务要保障安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人事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岗位准入等。据有关资料显示,杜邦公司早在1818年起就“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正如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所说,企业里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和责任,如:因安全管理团队配备不到位导致的事故,人力资源副总要负责任;安全投入不到位,财务副总要承担责任;生产副总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并抓好安全,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三管三必须”科学界定了企业安全工作的本质属性,体现了“一岗双责”的基本原则,为专业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法理依据。企业应以“三管三必须”为指导,牢固树立专业安全管理理念,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各业务部门,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各专业领域,都要明确各自专业安全管理责任,有效管控各自专业领域的安全风险。
其次,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载体,细化专业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中所有出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前均增加了“全员”二字,说明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所有岗位员工共同承担的,而不仅仅是某个部门或某个人的事。各岗位的责任范围必然包含“一岗双责”,即业务(专业)职责与安全责任,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中界定的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及其职责,体现的就是典型的专业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突出生产运行、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仪表电气、信息化建设等各专业职能部门及岗位的专业安全管理职责,以通过业务保安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如项目管理中的论证、设计、施工、试运行、验收,生产过程中的开停车、生产运行、生产方案调整,设备管理中的设备设施安稳运行、更新、改造、维修、验收,工程建设中的风险评价与管控、承包商资质审查、施工质量等专业管理内容,均应体现各专业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业务职责与安全责任的有机统一,使专业安全管理职责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
再次,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狠抓专业安全风险管理。
管安全就是管风险,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即双重预防机制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安全风险管理工具。双重预防机制能够对企业客观存在的风险加以辨识、评估和管控,当风险管控失效而形成隐患时,又能对隐患加以排查和治理,从本质上降低事故概率和预防事故发生。
专业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从专业的角度科学认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并加以有效管控,而双重预防机制恰恰为企业落地落实专业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方法。企业应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全面系统地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不同类别的风险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采取专业的管控措施。如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对各类业务风险分级、分层、分类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岗位以及每名从业人员的风险管控责任。
企业在精准管控化学物质、化学反应、工艺运行、设备设施等风险的同时,还应重视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风险,如人事管理岗位要全面辨识评估全员安全素质、岗位人员缺失、针对性培训不到位等方面带来的风险,施以专业的、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而不仅仅是碎片化的“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