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抓住了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一契机,从2006年起,通过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许可、安全审查、安全生产评先挂钩等管理创新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市60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有310家通过标准化认证,占企业总数的51%;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剩余298家企业将于今年12月底全部达标,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
今后,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我们要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源头控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作为安全许可的前置条件。对新、改、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其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审查时结合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全过程审查。对新建项目要严格要求,必须保证其建设选址选在政府规划的工业园区内,凡不在工业园区的企业原则上不予审批,确保化工企业布局更加集中化、合理化、科学化、标准化。
强化工作标准。首先在咨询考评方面,要坚持引进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专家参与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工作,确保标准化验收质量。其次要在考评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验收依据、办法和程序,对企业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台账、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评验收,确保标准化建设质量。
强化动态管理。为防止为了达标而达标、达标后不按标准运行的倾向,要建立安全标准化运行报送制度,达标企业每年向所在安全监管局报送自评工作报告。要建立安全标准化复评制度,对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要建立安全标准化升级服务制度,做好跟踪服务指导工作。要建立推出机制,对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不按安全标准化要求运行、发生亡人事故的,责令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取消其达标资格。
强化激励机制。要通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项目立项审批、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劳模评选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机制,形成有利于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良性环境。( 马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