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一重中之重,近日,国务院安委办专门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意在指导全国上下合力完成这一系统工程。其中,“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这一要求,充分体现了“超前预防”的治理之道。
对于治理隐患,我们并不陌生,近年来的大量工作,均围绕此开展。但对管控风险,我们所做的并不多。
“风险”一词,和安全生产一样,源自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实践。我们祖先早就发现“无风三尺浪,有风浪滔天”,所以“风”就是“险”,风平浪静才能安全生产。其实,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风险客观存在,但可辨、可控。
若对风险视而不见、放之任之,或“身处险中不知险”,在风险演变、累积中,事故概率会随之增加。这样的不安全状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隐患”。隐患虽 不能快速或绝对引发事故,但同样,对隐患置若罔闻、束手坐视,小患也终会酿成大祸。近年来发生的很多事故,都是“小患拖大,大患拖炸”的例证。
因此,遏制重特大事故,“超前预防”尤为重要。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要求,“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安全是相对的,风险是绝对的。惟有从风险管控入手,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双管齐下,构建两道防线,我们的防御工事才能固若金汤、坚不可摧。但当下,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这两道关键防线,构建得并不牢固,甚至存在漏洞。
首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仍在作祟。近年来,一些地方、行业、企业实现了长周期安全生产,开始沾沾自喜,以为可以就此“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还有的,一直以来都把事故当故事,总认为离自己很遥远,对固有风险“看不清”、“辨不明”,完全是一笔糊涂账。
其次,固有观念、传统眼光存在局限性。新领域、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为风险、隐患提供了新“宿主”,但一些人只顾盯着传统的高危行业领域、高危部位环节,对新事物不研究、不关注,加之探索未知领域的技术能力有限,致使“想不到”的问题层出不穷。
再次,政府、企业、社会防风险、治隐患的责任不够具体。当今社会,风险无处不在。但在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上,责任不明晰,尤其针对现代社会的新生事物, 怎么管、谁来管,一些地方仍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而,有的方面多龙治水,有的问题无人问津,有些工作交叉重叠,有些地方还是盲区死角。
如何防风险、治隐患?《工作指南》为我们提供了解题思路:健全分级标准体系→全面排查评定风险和隐患等级→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切实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祸患常积于忽微。”风险管控到位,隐患自然减少;隐患治理彻底,事故能钻的空子就会越来越少。反之,对风险“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一旦第一道防线失守,即便隐患治理的第二道防线再坚固,也难免不挂一漏万。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工作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同时发力,惟有三方从各自层面深下去、做到位,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构建起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两道坚强防线。
(执笔: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