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联组会议透露,天津“8·12”事故后,全国上报需搬迁改造的化工企业有1000多家,总搬迁费用约4000亿元。连日来,化企搬迁这一老话题在业内再次发酵。
石油和化工规划院石化处处长郑宝山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化企搬迁改造涉及“搬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园区化是当前全球石化产业解决化工围城问题的一个方向,也是我国石化行业近年来着力推进的一大举措。他认为,新一轮的搬迁应注意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与各种制度,尊重企业基本的生存权,切忌一刀切。此前,国内一些地方出现了因一家企业出现污染问题被环保部约谈,全市化工企业停产的事件。
二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强制企业搬迁的法律、法规。再加上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所处地域、生产规模、工艺与产品等都有所不同,在考虑企业退城入园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包括补偿办法、人员安置政策等,使企业能够“搬得动,建得起”。
三是在国家强制企业搬迁政策出台之前,应视搬迁企业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政策。比如,国家限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关、停、淘汰;对安全、环保未达标的企业,可以限令其整改,实施技术改造。
四是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自觉、自愿地通过兼并重组,或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关、停、并、转。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园区委秘书长杨挺指出,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是发展方向,但化工园区建设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化工园区如何定义,由谁审批、规划、建设、监管,以及园区的规模、标准等问题,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杨挺强调,目前国内化工园区有国家级、省(市)级,也有县级园区,甚至某些乡镇都设有化工园区。一些化工园区运营商只提供基本的水、电、交通、建筑等基建设施,信息化、智能化都由入驻企业自行完成;园区信息化建设自成体系,水平不高,更缺乏远程、集中控制方式,同时业务系统各自封闭运行,软硬件各个系统相对独立,数据库也相对独立,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安全、环保、事故应急等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部分园区还单纯依靠人力来完成。
杨挺提醒,若企业搬迁到不具备排污、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或者本身规划就存在问题的园区,后果会很糟糕,且存在“二次搬迁”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