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
浏览: 3103 发布于2009年09月02日
2009年9月2日15时30分,山东省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金兰物流基地)F3区的临沂市运恒货物托运部的货物发生燃烧并引起爆燃,酿成火灾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0人受伤。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危险化学品发泡剂H遇酸性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燃所致。发生爆燃的物质为发泡剂H(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属于一级易燃固体。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其管辖的运恒货物托运部实际从事危险货物配送和储存活动;运恒货物托运部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经营,且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意识差,卸下的危险化学品堵塞营业室唯一通道;运输车辆本身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承运的货物却为危险货物,且与普通货物(耐火泥、茶具、机械设备)混装。事故的启示:1. 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要符合相关要求,安全管理措施要到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定期开展事故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 危险化学品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都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考核合格。3. 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出站车辆实施严格安全检查,防止非法运输、超载、超装、混装危险货物的车辆进出,保证经营、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