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11·17”爆炸火灾事故
浏览: 2765 发布于2015年11月17日
2015年11月17日,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碳五分离装置区域内的阻聚剂配制罐V1206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引发次生灾害,直接经济损失95.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正常生产工艺决定阻聚剂罐液面上可形成较大空间,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使用充氮设施对负压吸入和使用临时管道带入的空气进行置换和保护,使罐内空间部分形成乙腈蒸气与空气混合爆炸性混合气体(乙腈的爆炸极限3%-16%),发生了爆炸。
事故的间接原因:1.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阻聚剂配置罐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明确该单元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2.安全生产管理不细致、不到位。未按照规定逐步完善修订相关操作规程,对设备配备的充氮设施设计意图不清楚,没有发挥其有效作用。3.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保障设备安全运行而开展的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没能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4.企业没有认真实施变更管理制度,在冬季使用桶装阻聚剂过程中发现了阻聚剂在罐内有析出现象,为防止阻聚剂有效成分不能全部按规定量加入塔中而影响阻聚效果,在未充分论证情况下,使用电伴热作为应急措施,该电伴热不防爆,漏电导致放电,间接诱发了事故的发生。